“宝宝,我来了。”纪星语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林汕背后,吓得林汕小声惊呼一声。
“哥你去哪了?电话也不接,也不说一声。”林汕有点恼。
纪星语上前一把搂住林汕,好生气好的哄着:“我手机没电了,是哥错了,下次提前通知你。”
“那你去干什么了。”林汕推开他,视线下移扫到了纪星语手里握着的盒子。
只有巴掌那么大,外包装用的金丝绒包装的精致又华丽,纪星语打开,是一个孔雀绿宝石项链,一动不动地躺在礼物盒里。
“给咱妈的,我跑了一趟国外从一个收藏家那里买来的。”纪星语盖上盖子,拉着林汕往厅里走,道:“不知道咱妈喜不喜欢。”
他来到了后台,帮纪星语倒了杯水,盯着礼物盒砸吧砸吧嘴,把手伸出来,眨巴两下眼睛,“那我的呢?哥?”
“哟?撒娇呢。”纪星语伸手一捞让他坐在自己腿上,把脸埋在林汕颈间猛吸了一口,又忍不住低笑,“放心,你的惊喜很大。”
林汕:??
晚上十点,宴会正式开始,林祖秋先上台,而林汕则是看了一遍又一遍的演讲稿,内心早已经背的滚瓜烂熟。
“林汕,上去吧。”宋湘提醒他,使了个眼色示意让自己站在林祖秋身旁。
“大家好,我是林家老二,林汕。”
林汕脱下西装,迅速洗了把脸,在佣人们的指导下用卸妆水和面霜还有一些他叫不上来的喷雾,花了半个小时他才恢复原样。
累,好累,当富二代太累了。
宴会还没结束,林汕卸了妆立马就下去了,纪星语在书房跟宋湘和林祖秋说话,林汕就去了后花园等他。
会厅和院子都热热闹闹,唯独后花园寂寥无声,他踩着青石板铺就的蜿蜒小路,鼻尖清凉的空气夹杂着玫瑰花与泥土的清香沁人心脾,林汕坐在玫瑰花中央搭建的一个吊椅上,身上裹着绒毯子看星星。
他睫毛很长,脸型清俊瘦气,与刚穿过来的时候天差地别,那时候他更像是一个娇嫩的小孩子,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只能被捧在手心里,稍微碰到一点锐硬物都会碎了一样,现在的他,身形气质更像是一个成年人,只不过是那张脸依旧毫无杀伤力,他坐在那不动就是岁月静好的样子。
长椅轻轻晃动,铁锈之间的摩擦滑动吱呀作响,银柔的月光均匀地洒在林汕脸上,衬托出他精致的五官,鸦羽般的长睫在脸上打出一小片阴影,周围殷红的玫瑰与他相称,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像是春风拂过心间。
反正顿雨是这么觉得的,林家与顿家交好,这场宴会,他接到了邀请,起初很开心,不过宴会上他一直没怎么见到林汕,闷得慌出来随便逛逛,就让他看到了这幅景象。
一个小朋友懒洋洋的躺在长椅上。
他悄悄走过去,用力推了一把长椅,吓得林汕一下子跳下来,诧异地看着他。
“别紧张,把我当成你男朋友就行。”顿雨倒是不觉得尴尬,大马金刀的坐在长椅上,翘起二郎腿,眼底深邃,不紧不慢地开口道:“原本呢,我是放弃你了,不过刚才你那么对我。”
他抬眼,口调有些戏谑,道:“你又勾起我对你的兴趣了,怎么办?”
林汕只觉得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黏糊糊的,盯得他浑身不舒服,“我喜欢纪星语,十一岁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候我人生低谷期,整个人颓废的要死,是他陪着我,让我挺过来了,后来我们两个都忘记了,直到我们在一起之后才想起来的。”
林汕又离顿雨远了一些,把身上的毯子抱在怀里,“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吃米饭,那是因为我吃惯了馒头,于是每天吃饭的时候都特别盼望,不过现在不了,因为我吃得多了习惯了,我小时候也特别喜欢薄荷花,直到现在也依旧喜欢。”
说完,双方都沉默了,良久,林汕才又开口,说:“顿雨,在你心里,我不是你的薄荷花。”
“祝你和你的未婚妻百年好合。”林汕走了,走的有些急,下台阶的时候还被绊了一下,没有踉跄,反而跌入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他扑腾一下跳进纪星语怀里。
“哥。”
纪星语安抚似的拍拍他的后背,“嗯?碰见丑东西啦?”
“噗嗤!”林汕微微抬头,眼底隐藏着笑意,“哥你是不是看见了。”
“嗯哼?”纪星语勾唇,心想,以后就不用看到了,顿雨他一定不会留情了。
“走。”他拉起林汕的手。
“去哪?宴会还没结束呢。”林汕又把毯子裹在身上。
“私奔。”
?
这是一栋单独的别墅,看样子应该是装修很久了,不过一直有人在打扫,房间干干净净,角落里也是一尘不染,像是早就料到他会来似的,屋内的暖气早早的开了,他一进门就热的想脱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