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灼灼,烛火惶惶,少年扬起的脖颈好似一弯白玉。从小被娇养到大,言卿皮肤细腻的好似一掐就能留下印。他脸颊被酒熏得微红,去吻谢识衣的眼睛,红衣退着腰间,露出大片白皙的背。
少年的腰被灯火渡上一层暖光,腰窝如一个最惊心动魄的邀请。
谢识衣伸出手,扶住他的腰,放纵他的主动。
夜色漫长,春意无边。
南泽州落雨了。
言卿昨晚就主动了三秒,后面完全被吃了个干干净净。
他精疲力尽,困得要死,怎么都不愿意起床。
“还不起床吗?”谢识衣低沉清冷的声音想在耳边。
按理来说,他现在还是浮台的学生,应该去练剑。
可是言卿不想起床。
“不要。”
好在谢识衣喊了一会儿,也就纵容他了。
“嗯,再睡会而。”
然后言卿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真的以现在的修为去了谢识衣小时候。
虽然他跟谢识衣说的比唱的好听,但在他梦里,他觉得事情可能真是那么发展的。
谢识衣把他当神棍。
他热脸贴几次冷屁股后,耐心耗尽,直接拎着那个兔崽子上路。
言卿:“……”
他们还是就在少年时相遇吧。
可如果他们在现代少年时相遇呢?
言卿醒来后,兴致勃勃地跟谢识衣讨论起了这件事:“谢识衣,你在现代停留的久吗?”
谢识衣想了想,说:“不久。”
言卿说:“你觉得那里怎么样?”
谢识衣垂眸看他:“你想回家了吗。”
“怎么可能。”言卿噗嗤笑出声:“你同一个蠢到底要犯多少次啊。我从医院醒来后,一直都活的浑浑噩噩。爸妈死后,其实我在那里早就了无牵挂了。”
他在五岁的时候就穿越了。
经历过那样一番压抑深刻的暗恋,再经历过一百年的修士生活,早就让一些东西刻入灵魂深处。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言卿看似朋友很多,但实际上只有一个人。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了。”
言卿慢吞吞说:“此心安处是吾乡。”
此心安处是吾乡。
谢识衣一愣,错开他的注视,神色稍微放松了点,然后道:“还不错。”
“嗯?”
谢识衣说:“那里还不错。虽然没有灵气,但是你有爱你的人。”
言卿突然道:“要是你能停在那里,你会留下的。”
谢识衣不假思索,直接说:“会。”
言卿笑起来:“真不知道我们现代遇到会是什么样子。”
在言卿的猜想里,他们如果以新的身份在异界相遇,一定不会比当初差。没有被强迫绑在一起的怨念,就不至于剑拔弩张,如仇人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