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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周曼加入“乐斯城”舞厅,成为了一名驻场歌手。
虽然甄姐承诺了她只需要唱歌,其他一概不用管,但有这样一个人美歌甜的尤物存在,客人们哪能不为之动心。
很快就有财大气粗的客人,晃着钞票让她敬自己酒。
周曼实在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只能向甄姐求助。
一次两次,甄姐帮她挡了。再后来,便开始劝她性子别这么拧。
有钱干嘛不挣呢?
若是能傍上个土大款,那以后就可以跟着吃香喝辣了。
“甄姐。”周曼死守自己的底线,“我说过,来到这里只会唱歌,其他什么都不会做的。”
那天,周曼动了辞职的心思,她知道长久下去,肯定会出问题。
可是她又不敢轻易辞职。
因为一旦没了经济来源,医院续不上费,唯一的亲人也会离她而去。
就是在那天晚上,周曼遇见了林百川。
从乐斯城出来已经挺晚了。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抢劫,抢匪抢了她的包拔腿就跑。
包里装着周峰的医疗费,哪能就这样让人给抢走。
周曼只能边追边向路人求助。
在她觉得自己喉咙都快要喊破了的时候,终于出现一个男人,制服了抢匪。
男人帮她把包抢回来了,但也不小心被抢匪用到刀划破了手掌。
几秒钟的时间,鲜血就染红了整只手。
周曼吓得呼吸一滞,赶忙上前关心道:“你的手怎么样?伤的严不严重?”
“没事。划了个口子而已,小伤。”
周曼盯着那只鲜血淋漓的手,却不太放心:“我看好像割的挺深的,要不去医院包扎一下吧。”
男人嘴上说着没事,但流了那么多血,不包扎肯定很难止住。于是在周曼的陪同下,去了趟医院。
处理好手上的伤从医院出来,才想起把抢回来的包还给她,“对了,你的东西。”
周曼微微失神后,接过,道了句谢谢。
两人相对无言。
片刻,男人问她:“你每天这么晚下班,家里没有人来接你?”
这话听上去好像对她挺了解的,周曼面带疑惑地看着他。
不禁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每天都这么晚下班?”
“你不是在乐斯城唱歌吗?”男人轻笑一声,说:“刚好晚上被朋友拉过去喝了两杯酒,后来又在附近逛了逛,正准备回家,就碰到了你被人抢劫。”
原来是这样。
周曼莫名觉得有些抬不起头。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产生这种心理。
大概,始终还是觉得在那种地方工作,低人一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