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幽深,浓雾弥漫,无星无月。
林默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淌了满桌子的血已干涸,她呆坐了一会,只觉得又冷又累,垂眸一看,手腕上的豁口又深又长,像是婴儿的小嘴,血一股一股的慢慢往下滴,手臂已成青白。
好神奇,这样都不会死吗?
林默慢慢站起来,立刻晕了一下,她扶着桌子捱到墙角,用一只手笨拙的拖出一只箱子,打开,取出里面的金疮药和纱布,药粉点在伤口上,她疼得太阳穴直跳,整只手臂的肌肉都在抖,咬牙忍着,把纱布一圈一圈的缠上,系紧。
张神医开的药对失眠已经有了起色,她从箱子里摸出一包药,用牙咬开绳子倒在药罐里,添上水,小火慢煮。
不一会,药香满室。
更深露重,凉风吹动着树叶哗啦作响,林默坐在小矮凳上看着火,痴痴的凝望药罐里升腾的气,牵动嘴角,泛出一抹苦笑。
“其实,事情也没那么糟,不就是积分清零了么,反正也没攒下多少,体验卡不让用就不用,左不过是一堆废卡。”
“逝者已矣,就算我死了,他也回不来了,再懊悔又有什么用呢?”
“爸妈还在家里等我呢,我不能死在这儿,他们会伤心的。”
“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林默狠狠心,用力捏住手腕的伤口,痛得浑身发颤,冷汗岑岑,痛得牙齿咯咯作响:“记住这个疼,记住它,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了!”
药煎好,林默吹凉一口口喝了,又拎一桶水在院子里擦身子,脏衣服泡在木盆里,之后才晃晃悠悠的一头栽床上沉沉睡去。
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太阳的光辉洒满人间,邻居家种的紫薇花攀上墙头,花朵开得娇艳,迎风微颤。
盛夏蝉鸣,伴着阳光烤炽的花香充斥着这一方小天地。
今天是个好天气,很好很好的一天。
人在绝望的时候,看到海和湖泊,也就跳了,看到刀子剪子,也能给自己来一刀,但是如果看到晴空万里的蓝天和鲜花盛开,阳光烂漫的人间,也就能撑下去了。1
街拐角的茶棚里,身段妖娆的老板娘在招呼客人,脚下红鞋蹁跹,上头绣着的猫头鹰瞪着圆溜溜的眼,躲藏在绢布裙下。
林默左手提着一纸包点心站在当口:“青姐。”
老板娘姓冯,单名一个青字,林默一直叫她青姐。
冯青笑盈盈扭头一瞧,被吓了一跳:“哎呦!你!这才十几日不见,你怎么跟被鬼吸了阳气似的?我冷不丁一扭头还寻思你要上街啃人呢!”
林默咬着唇迟疑道:“青姐,我有话想跟你说,我们进屋去好不好?”
冯青叹了口气,在裙子上擦擦手:“什么好不好的,我难不成还会赶你出去?”
茶棚后是一间外面低矮,内里精致的小屋,床边摆着一张很大的梳妆台,上头左一个箱,又一个罐儿,中间是一块铜镜,林默坐在长凳上,脸刚好映入铜镜。
镜中娇美可人的脸已变得白里透青,嘴唇发灰,她自己看了都吓一跳。
冯青道:“这儿没人了,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咱们俩不用忌讳。”
“青姐,我知道你一向不会说谎骗人的。”林默说得急促,眼睛却在看向别处:“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红鞋子的人?认不认识公孙兰?”
冯青愣了愣,指头收入袖中:“你都知道了?其实,我也只不过是跟大姐提了一嘴,唉,我也没想她会用这种方式替你出气,直接把金捕头给……对不住了妹子,姐姐不是有意要瞒你的。”
林默长长地泄了一口气,像只被放了气的气球:“我没有别的意思,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我的姐姐,像亲姐姐一样。”
“只是……”她忽然鼓起勇气,看着冯青的眼睛,一字一字道:“我林默,一星半点都不愿意跟“红鞋子”扯上关系,更不愿意跟公孙兰这个人有任何瓜葛,麻烦你替我转告她,这次我认了,倘若再有下次,我非但不会领情,反而会立刻要她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