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个人的地下拳击场是尼丹那些雇佣兵夜间除了女人以外,最感兴趣的找乐子的场所。
台上,肌肉发达的男人赤着半身,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进行肉搏,有人赚个钵盆满溢,也有人被打掉了牙齿,下颌都脱臼了,还有人站着进来横着出去,成了河里鳄鱼的盘中餐。
连续三个晚上,荆迟成了地下拳击场最大的赢家,他喜欢喝醉了上场,因为那样不会有任何痛觉,感受不到疼痛,所以他下手也特别狠,形如亡命之徒。
魏昭昭穿着火辣性感的短裙,亲自上台,将打红了眼的荆迟扶下了场,拉扯踉跄间,掀起了一阵阵的欢呼和哄笑。
谁都知道,现在这个名叫“朝阳”的男人,是魏逊最得力的手下,也是他最宝贝的女婿,将来说不定整个基地都是他的。
魏昭昭扶着荆迟走出了拳击场,穿过潮湿阴暗的街道,回到了庄园的豪华别墅里。
荆迟虽然有些醉了,但还是认得路,迷迷糊糊说:“不是这里,我要回去了。”
“就是这里。”魏昭昭笑着说:“这里以后也是你家啊。”
荆迟伸手捏住了魏昭昭的下颌,冷笑:“昭昭,你太迫不及待了。”
“我就是迫不及待。”魏昭昭贴在他的身边,柔声说:“荆迟,今天晚上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荆迟作势要吐,魏昭昭连忙离开了他。
他跑到花圃边一阵干呕。
“死男人,每天晚上都喝得烂醉。”魏昭昭娇嗔着说:“咱们就要结婚了,你以为你还逃得过几天。”
荆迟躬着身体抽搐着,手里紧紧地攥着一个黑色的发圈头绳,头绳已经没有了弹性,松松垮垮地缠绕在他的指尖。
魏昭昭走了过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背。
“走吧,跟我回去,我让仆人给你准备了热水,好好地泡个澡。”
荆迟顿了顿,揽过了魏昭昭的肩膀,步履踉跄地跟她进了屋。
洗了澡,他接触到松软的大床上,便倒头就睡,无论魏昭昭怎么推他,他都醒不过来。
魏昭昭使劲了浑身解数,勾引他,甚至脱了衣服钻进他的被窝,然而这男人睡得跟头猪似的,浑然不觉。
她轻轻地哼了声,牵起了他的手,和他十指紧扣着。
她痴迷地看着他的脸,总觉得他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简单,整天嬉笑,买醉,和所有正常的男人一样酷爱搏击,喜欢金钱,喜欢用力量证明自己。
他那双漆黑深邃的眸子里,似乎藏了很多事。
那些事,是她永远不会了解的。
不过荆迟也有和别的男人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他严格克制而禁欲的生活。
他好像不太喜欢女人,无论是魏昭昭,还是魏昭昭送到他身边试探他的女人。
他越是不碰她,越是激起了魏昭昭的征服欲望,她越发地喜欢他了。
尽管魏昭昭也曾想过,这男人心底还装了另外一个女人,但是她并不介意,他再也回不到过去了,现在他叫“朝阳”,是只属于她一个人的朝阳。
次日清早,魏昭昭从荆迟的怀中醒了过来。
楼下传来了自家弟弟魏松生涩的读书声——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荆迟缓缓地睁开了眼睛,望着天花板。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
他仿佛又回到了大学校园时代,和薄延许朝阳他们一起参加谷雨诗会像是昨天刚刚发生过的事情。
那些时常浮现在梦境中的美好的记忆,现在是他唯一的慰藉。
他出操晨练跑过图书馆诗歌角,经常看见楚昭站在阶梯上,带着一帮诗歌发烧友朗读这首朗朗上口的《致橡树》。
魏昭昭暴躁地从床上起来,打开窗户冲楼下大喊道:“魏松,你要死啦!大清早的吵人睡不着觉!”
“砰”地一声,她关上了窗户,坐到了床边抱怨道:“老爸给魏松请了个中文家教,每天吵吵,自己没文化,倒是巴不得小孩都考上大学。”
荆迟没有说话,从床头拿来了烟盒,魏昭昭立刻附身过来,给他点烟。
“《致橡树》。”荆迟垂下眸子,说道:“我很喜欢这首诗。”
他很少这么直白地袒露自己的喜恶,魏昭昭立刻来了兴趣:“是么,那你念给我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