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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四章 饯行(第3页)

李明珠就是真正的酒中豪杰了,旁边的酒坛里面是如意坊出产的度数最高的烈酒,喝了好几杯都不见她脸红。

“李易,你以后想要做什么?”李明珠似乎是喝够了,放下酒杯,看着他,忽然说道。

李易正在和李轩争抢最后一块糖醋里脊,有了真气之后,动作和反应都变快了许多,李轩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轻易的就击败了他,将那块里脊放在碗里,头也没抬的说道:“没想过,现在这样就挺好的,没事了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去勾栏听听戏,以后------可能也是这样的吧。”

吃饭吃的好好的,非要谈人生理想,在这一点上,李易和她没有什么好谈的。

大家的身份差了十万八千里,公主殿下喜欢除暴安良,想要天下和平,李易没有那么大的野心,能和如仪她们有一个院子晒太阳就行,虽然胸无大志,但乐得安生。

没抢过李易,最后一块糖醋里脊被他抢走了,李轩心里面有些失望,听他说完之后,又有些羡慕。

不羡慕他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也不羡慕他能去勾栏听戏,羡慕他想干什么都能干什么,不像自己,基本上他想干的,都不会得到允许。

父王已经不允许他在屋顶或者树上扔石头了,扔树叶也不行,不让他再去研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几位夫子离开之后,倒是没有再请人来教他,却会每天让人送来书籍让他自己看,要不是因为明珠的面子,他现在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

李易的一句话让李明珠准备的话都没能说出来,片刻后才看着他问道:“如果父皇下旨,让你入朝为官呢?”

“你不会真打算这么做吧?”李易一脸警惕的看着她,八菜一汤啊,他这么辛苦的为她饯行,到头来她不仅不感恩,反而恩将仇报,公主都是这么不讲道理吗?

李易放下筷子,看着她说道:“还是饶了我吧,朝堂有多么复杂、多么黑暗,你比我要清楚的多,我要是进了那里,没几天就被吞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倒也不用麻烦你帮我收尸了。”

当一个县尉就是他能够接受的极限了,没进过朝堂,但华夏几千年历史,李易怎么能不知道,那就是一个吃人的地方,李易不认为在那里他能比那些个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混的更好,能爬到那个位置的,哪一个不是人精,那是他的底线,如果皇帝真有这个意思,他不会有任何犹豫,还是立刻跑路的好,他对景国没有多少归属感,在哪里过不是过,实在不行了去哪个地方占个山头当大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反正干那种事情家里有经验,重操旧业嘛,听说西北匪患严重,深山之中,到处都是山贼响马,官府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里面去,大不了收拾收拾去那里当山贼王,也算是不忘初心,追求最初的理想……

李明珠不知道如何反驳,她很想说朝堂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黑暗,但这话说出来违背良心,仔细想想,以李易的性子,在地方还好,进了朝堂,或许真像他说的那样,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那个地方就是豪门和勋贵们的战场,利益相争,不见刀兵,却比真正的战场更加惨烈,牵扯甚大,就连父皇都无可奈何,让他去朝堂会害了他------难道说她一开始的想法就是错误的?

看着李易和李轩又在盘中争抢,眼看着就要的手,脸上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李明珠拿起筷子,将盘中最后一根青菜夹走,陷入了沉思之中。,!

埋头继续吃菜。

李明珠就是真正的酒中豪杰了,旁边的酒坛里面是如意坊出产的度数最高的烈酒,喝了好几杯都不见她脸红。

“李易,你以后想要做什么?”李明珠似乎是喝够了,放下酒杯,看着他,忽然说道。

李易正在和李轩争抢最后一块糖醋里脊,有了真气之后,动作和反应都变快了许多,李轩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轻易的就击败了他,将那块里脊放在碗里,头也没抬的说道:“没想过,现在这样就挺好的,没事了躺在院子里晒太阳,去勾栏听听戏,以后------可能也是这样的吧。”

吃饭吃的好好的,非要谈人生理想,在这一点上,李易和她没有什么好谈的。

大家的身份差了十万八千里,公主殿下喜欢除暴安良,想要天下和平,李易没有那么大的野心,能和如仪她们有一个院子晒太阳就行,虽然胸无大志,但乐得安生。

没抢过李易,最后一块糖醋里脊被他抢走了,李轩心里面有些失望,听他说完之后,又有些羡慕。

不羡慕他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也不羡慕他能去勾栏听戏,羡慕他想干什么都能干什么,不像自己,基本上他想干的,都不会得到允许。

父王已经不允许他在屋顶或者树上扔石头了,扔树叶也不行,不让他再去研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几位夫子离开之后,倒是没有再请人来教他,却会每天让人送来书籍让他自己看,要不是因为明珠的面子,他现在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

李易的一句话让李明珠准备的话都没能说出来,片刻后才看着他问道:“如果父皇下旨,让你入朝为官呢?”

“你不会真打算这么做吧?”李易一脸警惕的看着她,八菜一汤啊,他这么辛苦的为她饯行,到头来她不仅不感恩,反而恩将仇报,公主都是这么不讲道理吗?

李易放下筷子,看着她说道:“还是饶了我吧,朝堂有多么复杂、多么黑暗,你比我要清楚的多,我要是进了那里,没几天就被吞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倒也不用麻烦你帮我收尸了。”

当一个县尉就是他能够接受的极限了,没进过朝堂,但华夏几千年历史,李易怎么能不知道,那就是一个吃人的地方,李易不认为在那里他能比那些个活了几十年的老狐狸混的更好,能爬到那个位置的,哪一个不是人精,那是他的底线,如果皇帝真有这个意思,他不会有任何犹豫,还是立刻跑路的好,他对景国没有多少归属感,在哪里过不是过,实在不行了去哪个地方占个山头当大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反正干那种事情家里有经验,重操旧业嘛,听说西北匪患严重,深山之中,到处都是山贼响马,官府的手根本伸不到那里面去,大不了收拾收拾去那里当山贼王,也算是不忘初心,追求最初的理想……

李明珠不知道如何反驳,她很想说朝堂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黑暗,但这话说出来违背良心,仔细想想,以李易的性子,在地方还好,进了朝堂,或许真像他说的那样,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那个地方就是豪门和勋贵们的战场,利益相争,不见刀兵,却比真正的战场更加惨烈,牵扯甚大,就连父皇都无可奈何,让他去朝堂会害了他------难道说她一开始的想法就是错误的?

看着李易和李轩又在盘中争抢,眼看着就要的手,脸上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李明珠拿起筷子,将盘中最后一根青菜夹走,陷入了沉思之中。,!

埋头继续吃菜。

李明珠就是真正的酒中豪杰了,旁边的酒坛里面是如意坊出产的度数最高的烈酒,喝了好几杯都不见她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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