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他一个人出门的时候,几乎不用准备什么,一个饼一壶水,往背上一挎,就能上山下海,乘风破浪。
可这回不行,媳妇身娇体弱,不像他那么粗糙,要是让她吃粗粮饼,他都怕刮疼她的嗓子。
于是陈默一大早就起来各种准备:壶里装的是热腾腾的桂圆红枣茶,特意去兰家借的保温瓶,装细白面馒头,还有一个水煮蛋。怕山上冷,他还又拿布袋装了件厚衣服。
董思思回想一下,自己从前去爬山的时候,她的生活助理也要带这么多东西吗?
但董大小姐一向是不注意这些细节的,毕竟这都是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她的时间很值钱,一秒钟就有大笔资金在手里流转,自然也就不会关心这些。
董思思看着陈默忙碌的身影,疑惑地问:“带这么多东西,都用得上吗?”
陈默边收拾边说:“用得上的。”
董思思不懂,但她知道陈默肯定是懂的,于是也就随他了。
果然,陈默算得很准,还没到半山腰,董思思就不行了,懂得脸都白了,陈默马上拿出衣服替她穿上。
原来,还不止衣服,陈默还带了围巾和手套,见董思思手实在有点冰,还搓热自己的掌心,给她先捂一下。
男人比她高出一大截,做这些的时候,得微微弯着腰,董思思一抬起头,就看到他那乌黑的头顶,有种想要揉他脑袋的冲动,但现在他在给她暖手,她腾不出来。
穿戴好之后,董思思还没走多久,就又觉得不行了。
她穿的是布鞋,虽然袜子很厚,脚不冷,但毕竟不是专门的登山鞋,这又是她失策的一个地方。
在穿越之后,她还没长时间走路,平时走平地也还好,现在走山路就不太适应,总觉得硌脚,还时不时打滑,显得像一个连路都走不好的笨蛋。
在董大小姐的前面二十年里,在同辈的富家子弟之中,她一直是碾压式地站在众人跟前,优雅,大方,仪态万千,有不少人就说过,看董总走路,都是一种赏心悦目。
董思思终于知道,为什么在原著中,陈默会失足掉下山了,这要是放在她身上,那可能九条命都不够花的,而陈默还是因为高烧集中不了精神,才打了一次滑。
“这什么破路啊,”董思思开始有点恼羞成怒了,不得不拉着陈默的手臂,才能稳住身形,“这是人能走的……啊!”
她话都还没说完,被地上一块只露出一点尖儿的石头磕到,差点往前栽,陈默眼疾手快,抬手横在她前面往回一捞,勾住她的腰,往回一带——
董思思撞进了陈默怀里,下意识地往抬起头看他。
两人的身影彼此倒映在眼里,呼吸相缠交融,近得可以一根根看清对方的眼睫。
明明穿得那么厚,但陈默仍是感到臂弯里那段腰身很细。
他不是不知道她腰细,昨晚给她按肩颈的时候,那身帖服的睡裙勾勒起伏,他就看得一清二楚。
只是,眼睛看到,跟用手感受,完全是两回事。如果隔着厚棉服都感到这样,那如果是昨晚那身睡裙……
陈默发现自己越想越多了,耳根发烫,连忙打住。
而另一边,董思思还正为自己的不雅失态而郁闷,从陈默怀里退了出来,发泄般地踩了踩那颗害自己差点摔倒的石子:“早知道就不来了,这还不如你自己上来更快呢。”
她就整一个是拖慢进度的。
但陈默怎么可能会觉得她是累赘呢?他反倒是怕董思思以后不跟他一起出来了,于是连忙说:“山上很好看的,有花,有溪水,还有瀑布。”
嗯?董思思动作一顿,抬起眼看他,微微翘着唇角:“可我总是走不好,都走不到山上的。”
陈默马上半蹲到她跟前:“我背你。”
到了这个时候,董思思也不得不承认,陈默这个男人,学得还挺快。
谁能料到,就在不久之前,她还在董家村,他第一晚来给她送饭时,他被她额头贴额头探体温吓得差点魂都飞了呢?
嗯,都是她教导有方,她还是有手把手教人的才能的。
她趴到陈默背上,从后面搂着他的脖子,声音里带了点小傲娇:“那好吧,我们继续走。”
媳妇又愿意陪他上山了,陈默十分高兴,托着她的腿弯站了起来,稳稳当当地走出每一步。
陈默对山里的一切都非常熟悉,边走边给董思思介绍,堪称一个完美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