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小约翰·肯尼思便具有这种令人信任的迷人魅力,现在这种魅力是否传递到她身上了?
是因为她现在是公众人物了吗?显然不是。
是因为她现在是他的妻子了吗?有可能。
之前弗兰克还很担心美国人不喜欢她这个外国人,现在看来,移民国家的好处就是大多数人不在意你是不是美国人。媒体把他们的爱情故事打造成了一十一世纪绝美爱情故事,人人都喜欢爱情故事,人人都喜欢他俩。
她感到了被人信任而产生的快乐,还有——责任感。
“责任感?”
“嗯哼。”
“首先,我要恭喜你。”亲亲她的唇,“你顺利的度过了一名律师最开始的阶段。”
“可我还不是律师呢。”
“你会是个好律师。”
这话她爱听,自鸣得意:“我肯定会是个好律师!”
笑着揉了揉她头发,“我相信你会的。”
这当然是好事,而且……比他当初在地检署还好很多呢,地检署雄性居多,而雄性居多的场所,竞争异常激烈,谁都不服谁,所有的助理检察官全都暗地较劲,卷得厉害,他也不例外。
ac是个特别的组织,他们会更喜欢议员的妻子,尤其是他的妻子。她会成为ac的另一块“金字招牌”,对他俩都有好处,重要的是,她很喜欢ac。
这几年她变化很大,他很欣慰。他们都有所变化,这是客观事实,她从当年那个青涩女孩成长为一位职业女性啦,他为她感到骄傲。
两个人没有特别正式的讨论过这个问题,但他想过ac会极力留下她,等她考过纽约州的律考之后——他相信她肯定第一次就能通过——便可以常住华盛顿。
太棒了!
虽然她老说什么“小别胜新婚”,他可受够了别离,一想到还有一年时间——好吧,严格的说只有半年时间——他就不乐意。他一点也不想跟她分开,最好她能跟他一起去上班,他一抬头就能看到她,那才最好呢!
刚结婚的男人脑子里什么都没有,只想着卿卿我我,腻腻歪歪,黏黏糊糊,天热,总是贴贴也很烦的。你还没把他推开,他就可怜兮兮的看着你,搞得你说不出来叫他离她远一点的话。
真是的!
他忙着跟她说今天发生的事,工作上的事略,肯家的事儿一大堆,但说起来只有两件:第一件事是堂姐克莉终于跟安德鲁·科莫离婚了!
科莫本想拖到小舅子的世纪婚礼之后再谈离婚的事儿,不然怎么好以姐夫的身份凑热闹呢。但张文雅和肯尼思都表示希望他俩尽快离婚,泰德叔叔于是去跟埃塞尔谈了谈,科莫家暴克莉,克莉吓得躲到浴室里,这事张文雅和卡罗琳约翰姐弟都是目击者,张文雅因此非常讨厌科莫;真要闹大了,肯家的颜面不太好看,约翰和张文雅的婚礼是大事,其他事务都得为婚礼让路。
科莫很会做表面文章,把埃塞尔这个老岳母哄的很好,克莉又要面子,不会对老妈说科莫的劣迹。结果这事是泰德捅到她面前,埃塞尔惊到了,也很恼火,她叫了科莫来,痛斥了他一番,一个意大利佬娶了肯尼思家的女儿还不知道感恩,居然作威作福如此混账。
科莫被骂得狗血淋头,脸色铁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