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
鄂尔多斯郊外。
白天的喧闹此时已经褪去,夜晚风凉,草原上的风颇有些凌冽。
还好是夏季。
一辆军用吉普车驶下道路,在草原上乱开一通。
“你知道往哪里开吗?”
“不知道。”
“迷路了怎么办?”
“不怎么办。”
“这车没有gps,到时候没人能找到我们,我们会饿死。”
他笑。
“临死前我会在笔记本上写:这里是约翰和阿妮娅,因为约翰太笨,所以我们在草原上迷了路,饿死在此地。”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他大笑。
吉普车停下。
“怎么停下了?你不会真的迷路了吧?哎呀!早知道叫布鲁克她们一起来好啦。”张文雅轻呼。
“要是迷路了,我们就永远也不用回美国了。”肯尼思伸手捏了捏她耳朵。
“那糟啦!美国人会说我杀了你。”
他又笑,“你看太多好莱坞电影。”
他打开车门下了车,绕过来给她开了副驾座的车门。
“为什么半夜到草原上来?你听说过这儿还有草原狼吗?”
“没有。狼不会到人类聚居的地方来。”
啧,没有骗到他。
他打开车后座的车门,拿下一卷地毯,放在一旁。
又拿下一件厚袍子,披在她身上,“有点冷。”
“你不冷吗?”她套上长袍的袖子。蒙古人的长袍都属于家产,夏季的长袍要卖到上百元一件,冬季的皮袍价值几千。
长袍几乎及地,衣襟滚镶出锋的皮毛,应该是男式长袍,宽宽大大。
肯尼思拿出一只狼眼手电筒,拧亮。
已经看不到城市的灯光,草原上没有照明设备,只有远处公路上的灯光依稀。
四周幽静得吓人。
张文雅害怕的赶紧抓住他手臂。
他很得意,“别怕。你不是买了很多蒙古刀吗?如果有狼的话,就用蒙古刀杀了它们!”
尽瞎说!
拉着她往一处小山丘上去,小山丘不高,走不了十步便到了顶上。
用手电筒照来照去,确定这儿还比较干净,将地毯铺在草地上。
这人什么毛病,半夜非要到荒郊野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