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爱吃很甜的苹果,也知道你喜欢吃香草巧克力冰淇淋,还知道你喜欢好时,不喜欢玛氏和福斯特出产的巧克力。你做菜很好吃,但你不想总在厨房里花费很多时间。你不喜欢去夜店,也不喜欢太热闹的派对,还不喜欢喝酒。你很挑剔,又很麻烦,你总是要我说爱你你才会回答也爱我,你从来都不是很主动。可我不介意,我还很喜欢。你在我心里高于一切,没有其他人或其他事能比你更重要。”
“你的竞选呢?”
“你要是不喜欢,我就不参加竞选了。”
“你会吗?”张文雅很怀疑。
“真的。我欺骗过你吗?”
好像从来没有。
“没有。”
“男人是很会撒谎,但我永远都不会对你撒谎,我对你永远只有真诚,只有全心全意的爱。我们就要结婚,我已经做好了成为丈夫的准备,我想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丈夫,将来,成为负责任的父亲。我在十八岁的时候根本想不到我会有结婚的那一天,我只想着我很年轻,又刚成年,我要尽情的玩乐,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我怎么会被爱情、被女人困住呢?更别说婚姻和家庭,那些都是距离我过分遥远的事情。”
“这么说,我只是在合适的时间遇到你?你现在想要结婚,而我刚好在你面前出现?”
他深情的凝视她,“你如果一定要这么想,也没错。我用了十年时间来寻找我命中注定的爱人,你经历了重重困难去了美国,我幸运的终于找到了你,这对你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吗?是上帝的安排,使得我们能够相遇、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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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信上帝。”
“你可以说是巧合,但巧合背后的原理是什么呢?是‘命中注定’,是吗?”
她也无法解释:是啊,是巧合,但“巧合”又是什么原理呢?是“或然率”?是“偶然性”?他如果那天没有出现在国会图书馆,他们便不会认识。是什么原因使得他同意帮泰德叔叔来面试她呢?又或者,哈佛大学招生办的人为什么请求泰德·肯尼思,而不是请求其他哈佛校友呢?
要是他没有去面试她,或者是别人去面试她,那么她很可能会在实习期结束后答应斯科特的约会,斯科特可能永远不会暴露他的大男子主义作风,她的人生会跟现在大大不同。至少,不会有移民局的经历,也不会有nsa的经历,她就会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实现了“哈佛梦”的中国留学生,也许都不会选择哈佛,或许会选择华盛顿特区的一所大学。
是“命中注定”吗?
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呀!
她想要很多很多爱,于是,上帝也好,神仙也好,神秘的大自然也好,给她送来一个高大英俊还有大胸肌的男人,他有着好出身,人生一帆风顺,全美国人民都爱他,因此没有什么阴暗心理;也没有不良嗜好,除了爱揍情敌之外没有什么坏习惯;他整天想着她,粘着她,都是她喜欢的。
她抬眼直视他的眼眸,“你为什么会输给马修?”
肯尼思一怔,“什么?”
“你明明可以赢,为什么第二局后半开始大失水准?”
他皱眉,“是因为……玛当娜来了,我担心你……”
担心她会再次受到玛当娜的诱惑?但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担心呢?
“你还年轻,你也没有经历过玛当娜经历过的那些,她可以应付的很好,你不行。”
这个男人到底在说什么?
“我是说,你很单纯,她会故意诱惑你,只是想让我难堪。”
呵,这么说他不是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