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通”一整个跳进去,浑身被温热的泉水包裹,久久不愿动弹。
后来,他用一丛地黑莲敲开人族的小店,变成了姆姆。
姆姆很能干。
姆姆很可爱。
姆姆超级棒。
不管听多少次,姆姆都不觉得厌烦。
姆姆想留在美甲店,想留在店主身边。
可爱德华翠湖一般的绿眼睛水润润地看着他,姆姆又很纠结。
路遥瞧着对面抱着姆姆rua的苍白男人,水润剔透的绿眼睛和姆姆撒娇时一模一样,她算是知道姆姆为什么爱撒娇了。
可是,可是。
这是血族!
要怎么让他答应做个美甲呢?
路遥看一眼姆姆,思考了一会儿,“姆姆,如果你要跟着家长回去,也没关系。住得地方远了,改坐传送阵过来上班,也和平时差不多。”
姆姆没有住在店里,每天晚上下班,还是会回到荒野。
回家住和留在美甲店上班,其实并不冲突。
爱德华把姆姆揉进怀里,脸色冷肃,“他只是一只史莱姆,能做什么?人族永远是如此狡诈又贪婪,连史莱姆也要使唤。”
路遥:“……”
哈罗德心里乐开了花,挨着路遥坐下,微微挑衅地觑了姆姆一眼,开心地说:“对对对,快把这是小史莱记姆带回去,他在店里太碍事了。”
路遥吐出一口气,平静地说:“如果姆姆愿意,您是家长,要带他回去,我无话可说。”
姆姆伤感地“叽”了一声。
路遥停顿一瞬,继续道:“但有一点,我不是很同意。虽然是一只史莱姆,但姆姆很能干。自他入职以来,我交给他的工作,每一件都完成得很好。”
爱德华有些惊讶,“史莱姆能做什么?”
路遥认真道:“可能不论我怎么说,您都不会相信。不如您亲自体验一下?”
“如何体验?”爱德华承认被这个人族挑衅到了。
几分钟后,爱德华坐到工作台前,姆姆举着黑金指甲锉,小心翼翼帮他磨指甲。
爱德华一脸不可思议,“噢噢噢,小明居然会拿工具!”
不知道为什么,安布罗斯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一种并不意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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