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妩媚无比地向他抛了个媚眼,翘着兰花指给他装好,拿钱时还蹭了一下他的手。
唐煜的脸阴沉冰冷。
那男人终于正眼看清了他的人,又看到了他的剑,顿时感觉到一阵寒意从脊梁钻起,后退了一步。
他的剑不用出鞘,他的人就已经是一把利剑。
但偏就有人感觉不到这寒意。
曾小白问:“你喜欢男人?”
唐煜握了握拳头,道:“不。”
曾小白道:“那为何找这人妖买糕?”
唐煜没说话,答案其实显而易见。
这的确是为了保证食物没被下毒的最好选择。
毕竟谁会想到,他竟会去这么一个人妖摊子上买花糕呢?
唐煜又反问道:“你喜欢男人?”
曾小白摇了摇头,道:“我只喜欢女人。”
唐煜道:“那你为何跟着我?”
曾小白愣了愣,笑道:“我要去鄱阳会一个佳人,碰巧和唐兄顺路——你要去哪里?。”
唐煜不等他说完,便继续走了。
曾小白微微笑着,摇着扇子,亦步亦趋地跟上。
他笑的时候,眼睛虽然是弯的,可目光里却一点笑意都没有。
他的目的是什么?
忽然听得一阵孩子的哭声。
只见不远处,有一个不过垂髫的小男孩摔倒在地上,身旁一个碎了的彩色风车,身前站着一个混混似的男人。
原来是小孩玩风车的时候挡了这混混的路,混混便将其撞倒,还踩碎了孩子的风车。
混混不少见。
这样的事情也不少见。
但不少见难道就意味着这是正确的么?
混混一脚踢上小孩的胸口,骂道:“谁家狗崽子,走路不用眼睛,用不用大爷帮你把眼睛挖掉?”
小孩哭得更凶了,连滚带爬地抓住了离得最近的唐煜的裤脚。唐煜抽出腿,后退了一步,准备离开。
混混显然喝多了酒,哈哈大笑着拿出刀来,小孩惊恐地尖叫着,连爬几步死死抱住了唐煜的腿,哆哆嗦嗦地像只小狗。
这时谁还能抽身离去,简直就是没有人性了。
于是唐煜冷冰冰地道:“你奈何跟孩子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