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看完,陆长淮长长地叹了口气。他能看到古原的改变,只是,确如古原信中所说,过去的两年,七百多天,它实实在在地存在过。
两年前发现自己爱上古原时,他用七步路重塑了爱情观,三秒钟就交出了后半生。他从来坦荡。可如今,交出去的后半生空了两年,他的心好像也冷了半边。
换作以前,他可能不会需要古原去搭那座桥。古原只要站在岸边朝他张开怀抱,他跋山涉水都会走过去。现在,他却好像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了。
可是,就等在原地吗?他似乎也做不到。他生古原的气不假,可心疼他也是真的。
时间改变了很多东西,独独没有带走爱。
是的,哪怕到今天,他也不能不承认自己依然爱古原。七百多天的日日夜夜,没能淹没那不到一百天在一起的时光。
可两个人在一起又不是光有爱就够的,他们的过去就是摆在眼前的活生生的例子。只要分歧和矛盾存在一天,双方就会多疼一天。
所以他想,既然古原要搭一座桥,那不如就一起搭吧。他从这头,古原从那头。如果两个人都能不断调整方向,把桥搭得不偏不倚,那他们就在桥上拥抱。如果不能,如果不幸擦肩而过,那就彼此祝福、握手道别。
陆长淮合上信纸,呆坐半晌。
窗外的野草地一片枯黄,春天会不会来?他不知道。
古原把大司马送回来的时候是一个小时之后了。他风风火火地跑进院儿里,抱怨着:“它是不是气我太久没遛它?把我拽得那个狠,胳膊都要断了。”
陆长淮端着杯子靠在玻璃门边,问他:“早饭吃了吗?”
古原有些诧异地抬眼看过去,心里在想——这是允许我搭桥的意思吗?
嘴上没敢问,只是笑着答:“喝了杯牛奶。”
陆长淮朝厨房一歪头说:“三明治。”
老陆现在可真够惜字如金的,有点儿像他们刚认识那时候了。不过就这三个字古原听了也是高兴的。
他把大司马带回狗屋就朝陆长淮走过去。
“你吃了吗哥?”
陆长淮点点头:“嗯”。
“那我拿出来吃。”
他说完就往屋里走。擦肩而过时,忽然有些鼻酸。
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清早的阳光、三明治的香气和陆长淮身上洗衣液的味道混合在一起,紧紧包裹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