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幸:“我记得她是叫芳芳?”
但管事的昨天便来回话说,已经让芳芳一家迁出庄子,也不再雇佣他们做工了。
为什么这个女孩还在这里?
大约是察觉到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芳芳从石头后面站出来。
她穿着一件蓑衣——当地农户都习惯穿这种,虽然样子看起来有些笨重,又显得灰扑扑的,但其实是很好用的。
余幸没打算理她,抱着猫回身要走。
芳芳却突然开口:“你的那把油纸伞,是桾都城的高李氏伞铺的吧?”
余幸:“?”
她看向自己拿着的伞,做工精致轻巧结实,伞面上还画着很漂亮的图画,伞柄上确实有木雕的高李氏文字图样。
“我不知道,这是我在庄子里随便拿的。”
芳芳依旧只是自顾自道:“这样的一把伞,至少要五十个银币。我们在这里做工,一年到头也赚不到这么多。”
余幸皱起眉来。
两辈子摸爬滚打的经历,让她很敏感的察觉到了这个小姑娘语气的不甘和嫉妒。
但在余幸看来,这其实是没有理由的。
凌寻当然是个好东家。
这里虽说看起来是与世隔绝,但房子是主家提供的,每个月每户都按人头发放大米和肉,如果有农户生病或者受伤,也会找大夫过来诊治。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待遇已经非常好了。
如果余幸当初是穿越到这里,毫不夸张的说,她能在这里安稳的过一辈子。
芳芳语气饱含嫉妒:“如果不是攀上凌朝少爷,你凭什么用这么好的油纸伞?”
余幸觉得好笑。
她看向这个姑娘,认真道:“虽然这把伞确实是借的,但我自己也买的起。”
芳芳道:“你去跟着凌寻少爷吧,凌寻少爷更有钱,能给你更好的生活,我把好的让给你。”
余幸:“”
她拍拍猫头,叹气:“你说的对,她确实听不懂人话。”
凌朝也很生气。
什么叫做凌寻是更好的?
他差在哪儿了?
余幸觉得这姑娘有点过分执拗,唯恐她会做出更加极端的事情,于是后退几步:“随便你怎么说,我要走了。”
芳芳却一把扯下头上戴着的斗笠,姣好的面容扭曲:“假如我现在跳下去,告诉别人是你把我推下去的,凌朝少爷还会喜欢你这么恶毒的女人吗?”
“”
余幸叹息:“首先,这里并没有第三个人,没有目击证人,谁会相信你的话?”
“其次,河水涨起来了,你如果跳下去,一定会被冲走,大概率没有机会再把这件事说给别人听。”
“最后,我建议你少看那些不着调的画本。虽然我以前也看过,但没有笨到把它们代入到现实世界里。那是不切合实际的。”
她的好心劝告也只能到这里了。
毕竟被觊觎的是她男朋友,做到这种地步,她自认为已经非常宽容仁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