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笔下文学>雾中人拯救世界[综英美] > 分卷阅读86(第1页)

分卷阅读86(第1页)

证明了他们不是,况且我还保证以前绑我的人已经被这些妖魔鬼怪给解决了,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自然就要回学校上课了。之前我出门身边都还得跟着个兄弟或是保镖,现在估计就不用了,既然要开始上学了,即便看在我爸爸的份上,哥谭大学不会因为我成绩烂把我退学,但我自己的面子也挂不住啊,我高中的绩点一直都是40的!就算比不上彼得那种科学天才,也是小天才啊!而且我选择了犯罪学系本身就是走捷径了,毕竟犯罪心理方面,谁能有我更懂啊?我不懂的时候就把鬼面跟军团那几个杀人魔拟态一下,不就能理解他们作案时的心态了吗?那次杰森带我去办理入学手续的时候,学校有发过书单给我,前段时间阿尔弗雷德已经替我买好了,东西都已经在我书房里的书柜摆好了,对,我的房间自带一个书房,里头可以说是学习的东西一应具全,就是书柜有点空,毕竟以前我很穷,买书的钱够我吃好几顿了。至于回到韦恩庄园之后,我也没怎么买书,脑子里天天有好几个屠夫在那叨逼叨的,谁看得下书啊!但现在就不得不看了,最起码我得预习一下,不至于到时候在课上跟不上进度,我可不能给韦恩家族的草包名声添砖加瓦,不然到时候别人还以为我们家的血脉就是不会学习的呢。我怕我爷爷气到从棺材板里跳出来打我。“你有在听吗?洛克希?”彼得终于停下了对护士姐姐的一连串惊叹与夸赞,“真抱歉,你特地到纽约来结果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去陪你玩。”“这有什么好抱歉的。”非要说的话,你们会忙到没时间有一部份原因可能要归咎到我身上,毕竟如果不是我在纽约的话,估计影魔也不会把传送门开到那里去,导致蜘蛛侠还要参与善后工作,“你下次可以跟哈利一起来哥谭玩,我家很大的,我觉得我们可以在里头呆一周不出门。”“呆一周也太夸张了吧?不会腻吗?”“您好,我家是个岛。”我平静的说道,我在第一次踏上韦恩岛的时候也没料到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这么穷奢极侈的地方,我那会都在想,按道理来说我爸爸应该要在家里直接建一座商场吧?那样我一年不出门都可以。不过后来知道我们家族的夜晚秘密工作之后,我爸爸没建商场也可以理解了,毕竟有商场总得有负责营运的工作人员吧?就算会去消费的只有我们家的人,但多一个人就多一份被发现的风险,要不是阿尔弗雷德不能分出十个分身的话,估计我们家连钟点工都不会请。好在我们家的蝙蝠洞秘密入口实际上都很隐蔽,不存在清洁工作人员随手一碰就打开的可能性,上次我能随便挪一挪雕像就进去,是我家里人特地设计、放了大水的缘故。“……有的时候真的很讨厌你们有钱人,洛克希。”彼得的声音从话筒里传了过来,带着我当初第一次见到韦恩庄园时候的冷漠,“别告诉我你家有……”“有,不管你想说什么都有。”我平静的说道。就是你想要蝙蝠,都应有尽有。彼得挂断了电话,而我决定在我爸爸他们夜巡的时候……去洗个三温暖。恩,毕竟行侠仗义用不到我本人,我已经事先召唤了个好东西爬出去了。感受来自颠倒世界的恐惧吧,哥谭!

黑夜,一直是笼罩在哥谭头顶的永恒存在。尽管阳光照耀的时候,罪恶也没有减少多少,但是黑夜的掩盖下终究还是有所不同,一切的张扬恶意都在其中暗自滋生,因此夜晚的哥谭也比白天的危险数倍。只要是土生土长的哥谭人,自然都有一套自己的生存法则,其中绝对包括了【不要随便在晚上出门】,但有的时候并不是你想呆在家里就可以做到的,尤其是身为苦命的打工人,如果不是在韦恩集团工作,基本都会面临大晚上加班、然后在路上被抢劫的危险。这也是很多哥谭人拼了命也要挤进韦恩集团工作的缘故,不光是因为那是哥谭最大的龙头企业,更是因为他们难得的在乎员工的安全,尤其身为董事长的布鲁斯·韦恩更是当众表示过他最讨厌加班这种事情,请不起足够员工的老板都是穷鬼等等的话,硬生生又拉了一波仇恨。不过他是布鲁斯·韦恩,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恨他,他也依旧是天之骄子。“真想在韦恩集团工作啊。”即便是夏夜,夜晚的风也没有带着白天时的热意,吹久了隐隐还会感到丝丝寒冷,走在路上的男人小声的嘀咕着,将自己的西装外套扯了扯,拎着公文包快步的朝着家的方向走去。要不是大众交通工具此刻都已经过了营运的点,他是不可能会徒步走回家的,太危险了。倒不是说搭乘交通工具就百分百的安全,毕竟某些疯子喜欢劫持交通工具跟蝙蝠侠玩游戏,但就跟飞机失事虽然十分骇人听闻,却依旧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是一个道理,走在路上被抢劫乃至杀害的概率可比搭乘大众交通工具然后被毒|气毒死或是炸|弹炸上天要高多了。这么平凡又常见的死法在哥谭是每天都在上演的。而遇上这些的人,不过是运气不那么好的普通人罢了。就算哥谭有蝙蝠侠暗影笼罩其上,但抢劫、杀人案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哥谭的人口足足有三千万,这还是明面上登记在册的人数,暗中更不知道有多少黑户,仅仅几个人怎么可能看得过来。蝙蝠侠赋予的恐惧只能吓退些许人,总会有人抱着【遇上他们的又不一定会是我】这样的心态,然后出门抢劫。“还是赶快回家……”西装男人像是警戒的仓鼠一样扭头查看着四周,出生在哥谭这么久,他自然也遭遇过几次抢劫,为了保住小命,又不遭受太多的损失,男人的钱包中通常都会放着几张百元钞票,银行卡只有在特定出门取钱的日子才会带着。钱的数目不大,但不至于让普通的抢劫犯因为没有收获而发怒杀了他,稍微破财消灾在哥谭是保命的制胜法宝。“砰!砰砰!”几声清晰地枪响从一旁的小巷子中传了出来,男人猛地抖了两下,下意识的反应就拔腿朝着前方奔跑,距离他家里已经不远了,闯进家里犯罪跟在大街上犯罪的危险等级是不一样的,普通的抢劫犯通常不会冒着被关在家里的风险跟进去。然而这一次他的运气没那么好。“站住!跑什么呢!”几个很明显是帮派份子的青年从巷子中走了出来,其中一个手里还握着把枪,黑乎乎的看不清是什么型号,“都说了站住,不想跟巷子里那个老头一个下场,就最好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