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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这个时代,就连小学生都会用通讯软件来发表爱意。爱已经不再是浓缩在笔尖下的情诗或者长长的信扉,以现在的眼光来看,用情书告白不免有些老套。但为什么,她控制不住心脏跳动的声音,也控制不住游弋在信纸上的视线。廉慕斯缓缓滑落在毯子上,背靠着沙发,眼睛眨也不眨盯着手中的字迹。字入木三分,遒劲内敛,是那个人的性子。她疑惑地看着,内心那点惊吓成倍增长。廉慕斯将自己平衡成正常人的状态,她可以毫不在意甚至嗤之以鼻,但身体是不会骗人的。在安静的屋子里,她听见清晰、快速的心跳声。太吵。这是第一次收到情书。但不一定是真的。比自己好看的多得是,为什么会选择她。难道戎予安也不介意皮相?他以前的女友都是精致可爱、或者那种跟模特一样,小巧又乖巧,娇娇软软,她拿什么去比。万一有一天,他对她说:“你也不照照镜子”,然后又重蹈覆辙。想到这,廉慕斯冷静了下来。她的脑子坏掉了,不能让戎予安知道。比如他为她出面打架时,她首先想到的不是感谢,而是“这是不是为了取得自己信任的连环套?”,同一时间可以有数个想法,再反驳,再冷眼旁观脑子里的竞争,然后再自责、再谢罪、再无限循环,她就是这种人。戎予安也许喜欢的是那个善良、有些坚强又有些颐气指使的廉慕斯。可那不是她。廉慕斯惹人烦,只是把令人烦躁的一面隐藏了起来。廉慕斯自嘲。她发觉自己好像没有恋爱经验,如果只是亲吻也算作恋爱经验的话,那她只能靠这一个加分项了。封淮除了亲吻外,几乎不会与她有过多的身体接触,那时候的傻子以为男友是真爱——殊不知人家觉得恶心。这个阶段,她可以选择躲避戎予安。只要甩出冷脸色,再拒绝与他接触,那么在经历短暂风波后一定能回到正轨。廉慕斯遮住眼睛,揪住信纸的手耷拉在身侧。她回想自己以前是怎样的人,但记忆太模糊了,又虚假不真实,能做到的参考性很小。她根本不相信人的自我回忆。“慕斯,”那个美丽的女生伸出手,“我们一起吧。”那心情是什么……是受宠若惊吗?廉慕斯所接受的所有受宠若惊,都将她推进深深的海。在深海里浮浮沉沉,她看不见人,也听不见任何声音。现在的她也感到受宠若惊。这封信,她或许选择好怎样的回复了。廉慕斯垂下眼帘。结果第二天她竟然没有找到戎予安。只有躲避的经验,没有找人的经验。没想到一个一米八几的男生找起来会是如此困难的事情。去问戎予安的那群朋友,一班的人也无辜看着她,比当事人还惊讶:“戎哥没有跟你在一起吗,真是,跑哪儿去了。”“慕斯,你跟戎哥打过电话了?”拿着高光粉却根本不需要上高光的女生好心建议。廉慕斯:“他没接。”看小说的男生惊恐抱住了自己:“该不会被绑架了吧!”廉慕斯:“……”如果他们的表情再逼真点,而不是充满戏剧性,或许还有一点可信度。无论从各个角度而言,都太夸张了。廉慕斯觉得一班的演技应该跟她七班的同学好好学习一下。那些人可都是能通过中戏考试的人才。而且那一班旁观者的目光虽然小心,但还是被敏锐得捕捉。那些眼神中有好奇、有探究、有敌意、有不屑也有失落和不爽。就算想询问当事人神奇恋爱的过程,想知道究竟谁先喜欢了谁,是不是豪门联姻或者不得不说的三角恋,但他们不敢问——廉慕斯和戎予安一个都惹不起,都属于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类别。土豪们谈恋爱,除了一些野心勃勃的,大家都非常和谐。她最后没有找到戎予安,回去又从包里摸出了一封信。这信纸是洁净的纯白,鲜明的字迹依旧一字字映在眼底。这种东西不好好保存,过了几十年后,会被书蠹蛀得破破烂烂。她扫完整封情书,匆匆将信纸和信封塞进抽屉的纸盒中。廉慕斯经历过告白,但从来没有收过情书,跟不用说第二封。脑子里一团乱麻,不清楚如何是好。这是威胁还是执着,他难道不会害怕吗,她现在就很害怕,害怕这些都是真的——她内心做作到连自己都想发笑。摸摸抱抱都接触过了,现在却矫情起来,显得好像心冰冷一片。戎予安写了一堆撒了迷魂药的鬼话,将她的思考挠得一团糟。她本来不会这么唾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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