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没做错什么,是我自己不想再纠缠下去了。”谈昔垂下眸子,简单地交待了这么一句。
因为这事都没睡好觉,到现在眼睛下面还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
“谈昔,我可以这样理解吗?”程立则笑,“说到底就是你自己胆小,为什么不给自己和对方一个机会呢?”
“我不否认我胆小。”
从小她就是这样,胆小,懦弱爱逃避。记得小时候市里的超市流行一款新的会说话的娃娃,几乎她所有的好朋友都拥有了,她也很喜欢,每次看到别人玩的时候眼底总会闪过艳羡的光。
但她没跟父母主动提过想要。
有一次她爸爸看出来了,想给她买一个。
她却摇了摇头:“我不要。”
爸爸不信,捏了捏她的小脸:“爸爸最近赚了好多钱的,给你买两个都可以。”
她格外执拗:“我真的不要。”
谈昔之所以不要不是想给家里省钱,而是因为那个娃娃质量不太好,很容易坏,她见过好几个小朋友的娃娃手臂断掉了,为此她们伤心得哭个不停。
与其终而面对离别这一天,还不如不曾拥有。不曾拥有过,大概也就不会感到伤心吧,毕竟那是别人的喜怒悲欢。
中学时,她读到了顾城一句诗:“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这句诗她真的感同身受,也当然理解这样是不对的,那时候也想过此后做个不再逃避的人,可是真的好难啊。
“谈昔,在工作方面你能及时改正错误,调整自己,为什么情感方面不可以呢?”程立则循循善诱,“你不要非往死胡同里面走,把自己逼到无路可走。”
这话让谈昔懵了懵,她感觉她并没有逼自己,并不是非要做一个选择,很多事情交给时间就好了。
“正是因为不想逼自己了,才想换个环境试一试。”
程立则叹了口气:“可是真正的有心人确实是会追到天涯海角也不放弃的,到时候你没了工作,这样值得吗?”
谈昔的心一凛。
依照霍祈那个性子,倘若他认定了她仍然没忘记他,可能真的会追过去要一个答案。她此时又能怪谁呢?怪她潜意识那些对他的依恋和信赖。
谈昔正思索着,程立则又说:“这样吧,我给你时间想清楚,从现在开始,你的当事人换成人民医院的,有关至华的案子我交给旁人,可以吗?”
这是程立则可以做出的最大的让步。
就连谈昔都懵了,她不过是个通过试用期不久的新人,哪里值得程立则这般让步。
“这样我很不好意思。”
“你一走了之,就能对得起我辛苦的栽培?这样你就好意思了?”程立则反驳道。
谈昔:“……”
谈昔就这么把辞职信收了回去,答应了程立则的建议。这几天脚还没好利索,所以有好几个当事人她都没来得及走访,有的躺在人民医院里,有的在家里。
现在几乎好得差不多了,她也该出去了。
谈昔对周琳琳说:“嗯,就因为我那个前男友啦,我不想跟他见面了,打算换个医院,反正人民医院跟至华也都差不多。”
她轻描淡写地说完,周琳琳悲哀地叹口气:“哪里差不多了,至华的当事人素质相对来说高一些。”
因为至华是私立医院,价格相对贵一些,去那里治病的很多都是比较有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