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嗫嚅几番,极其罕见地产生了几分羞赧,最后还是别别扭扭地说:“就……那什么……我男朋友。”
说完后,脚趾都险些抠烂鞋底,男朋友三个字像是烫嘴一样,在嘴里含了零点零几秒就被快速地吐出,连他自己都有些听不清。
怎么这说出来的感觉,就这么奇怪呢,但他也没说错吧。
耳尖的室友们很快地就开始起哄,又开始缠着他问东问西,害怕黎奉等得不耐烦,奚玉汝敷衍了嗯嗯啊哦地敷衍了几句就往楼下挤,心中却产生了一些满涨又怪异的情绪,让他恍惚且认为不真实。
竟然就这样……和黎奉在一起了?
两年前阿卡斯大教堂初遇时,他可从未想到过会有这样的一天。
黎奉正在楼底下等着他,站在习以为常的路灯下,奚玉汝上楼的时候刚帮他梳理过头发,因此不像从前几次那样风一吹就被卷着胡乱地飘,人也少了许多的落寞感。
终于不像个留守儿童了。
“收拾得差不多了,我们走吧。”黎奉伸手想接过他手中的行李,被他给躲了过去。“东西不多,我能行,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的手还得好好地修养。”d州的医疗条件极其差,因此他到现在还不敢相信黎奉的手就这么好了。
他自认为他的解释非常有说服力,不过黎奉的手还是固执地悬在半空,无声地抗议着他的独断。
奚玉汝别无他法,只得将怀中的那盆香雪兰给了黎奉。
时隔一年多,两株香雪兰终于再次碰面。
奚玉汝的生活能力很强,但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过得很糙,和黎奉分开的那段时间中,他为数不多的细心和温柔都给了这盆捡回来的花。
赚的钱终于可以存下而不是用来还债后,他渐渐地为香雪兰换上了来自联邦a州最好的恒温恒湿箱;网购了最肥沃有营养的土壤;安排了最科学的时间安排施肥、浇水、松土……唯一不变的,或许就是那个从d州带来的烟灰色陶瓷花盆。
没有再比这个更符合他心意的了,它的烟灰色烧得很独特,很像黎奉瞳孔的颜色。
“奚玉汝,你很喜欢它?”黎奉曲指敲了敲陶瓷的花盆,面上的表情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寡淡。
回答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喜欢,又怎么会在上面去花费那么多的精力。
只是这个问题如果要当着黎奉的面去肯定地回答,那就会变得很奇怪,和他刚刚对室友说“男朋友”三个字时一样奇怪。
在别人面前,它或许就是非常普通的一盆花,可倘若黎奉也在场,它不免就会被增添上一些指代性。
关于花的来源,是一段他和黎奉私有的记忆,不为任何外人所知晓。而在几日之前,他的喜欢也只是他私有的情绪,不被任何人所察觉。
奚玉汝的行为要比话语更坦荡,他不擅长谈情、只懂得付诸行动去说爱。
于是面对黎奉的这个问题,回答也不免有些含糊。“这可是我养的第一株花,还是我亲手捡来的。在当年仙人掌大火的时候,我都没有尝试去养过。”
黎奉不轻不重地拨了一下香雪兰的叶子,没继续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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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的房子小一个月没有住人,堆了一些呛人的尘土气,不过比d州要好的就是,这里许久未打理房屋家具不会因为潮湿的空气而霉变报废。
甫一进门,黎奉就自顾自地、默不做声地挪动起了奚玉汝放下的行李。
光明正大地偷偷摸摸。
奚玉汝不不动声色地跟了上去,发现黎奉把行李搬到了主卧——黎奉本人居住的地方。
“你做什么?”他抱着双臂靠在门口,笑意盈盈地看着黎奉。“我记得上次来,我住的房间不是这一间。”
黎奉就像是没有听见他的话一样,拿着他的衣物就直往衣帽间去。
奚玉汝非常怀疑黎奉的生活自理能力,并且认为这个人极其有可能会将衣柜弄得一团糟,于是破天荒头一回地进了黎奉的卧室。
生活的边界感,这个东西在奚玉汝的生活当中时弱时强,不过他知道有些人很介意这个,在无法判定黎奉边界感的强弱时,他便一直恪守着不会越界的相处模式,哪怕是打扫卫生也不曾迈入或许不可进的地方。
黎奉的房间很规整,比百分之九十往上独居男生的房间都要规整,像是售楼处会拿出来吸引顾客的精装样板房。
衣帽间很大,被填得很满,但每个地方都被刻意地空出了一些位置,而黎奉此刻正将他的衣服往那些空处挂。
他下意识地跟着一起做,哪知衣服还没挂上,就被黎奉打断了。“奚玉汝,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