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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2页)

“刘心莲,你儿子不是猪投胎吧!”鸡肉沾了她口水还往嘴里塞,他用行动控诉她虐待吗?

“老……老板,小……小宝不是故意的,他只是……贪……贪吃……”快哭的刘心莲双眼泛红,拉着儿子往怀里搂紧,全身颤抖。

“我是杀你全家还是淫你一家老少?没打没骂你怕什么,不准再抖。”看了她怯弱的模样,谁敢在她面前大口喘气。

“我……我……”她就是怕,没来由地畏惧每一个比她强势的人。

“整锅端去别再抖了,我不是你杀千刀的前夫,下次他再来搔扰你我用菜刀把他砍成十八截,弃尸荒野。”她不信死人还敢作乱。

望着塞过来的一锅鸡汤,心中犹带三分惊惧的少妇怯怯地接下,不敢违抗地低头视地,像是不受宠的童养媳忍受恶婆婆的错待。

孩子天真不懂事,一看到母亲手中有好吃的,不顾双手脏不脏,兴高采烈地舀了一大碗坐在地上用手捉,吃得满嘴油光。

“元修,你偏心。”明光发出不平之声。

“哼!你要是不甘心就去抢呀!只要你觉得自己比他们可怜。”她都让了她还争吗?

一个皮比肉多,风一吹就飘走的母亲,一个看起来永远没吃饱,骨瘦如柴的孩子,哪个良心被狗啃的人狠得下心让他们更加惊惶。

看着母子俩瘦弱的身躯,明光认命地一口饭一口菜脯,起码她的日子是比他们好过些,穷虽穷但还有两个好姊妹挺力照顾她。

人要知足,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很难受。

明光听闻敲门声,睡眼惺忪地开了门——

“这是什么?”

“玫瑰花。”

“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我……我要追求你。”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颜色?”

“黄色呀!你看不出来吗?”原来她有色盲。

她当然知晓是黄色,但是……黄玫瑰的花语是离别,通常是用在分手的男女身上,你还没追到我就想和我分了吗?”

“嗄!我买错了,花店的老板说送女孩子玫瑰最能传达情意。”而他喜欢她,

“没错,玫瑰象征爱情,红色代表热情,爱着你,白色是天真纯洁,粉红玫瑰是爱的誓言,黑色的则为憎恨,而你手上的黄玫瑰则是妒忌,或失恋的意思。”

不是每一种玫瑰都能乱买,花的数目也各有各的代表心意。

“咦!挺复杂的,不都是玫瑰……”在他看来都一样。“这次不算,我下次再重买。”

“嗯!问清楚再买才不会表错情,不过请问一声,你是谁?”她仰得脖子很酸。

真是奇怪,最近追她的人都特别高壮,肩宽腰粗一身肌肉,而且还会……流鼻血?

“你不晓得我是谁吗?只是刮掉胡子而已……”有那么大差别吗?

等等,刮掉胡子?美目一眯,刚睡醒的明光试想他脸上布满胡碴的样子。

“我是杭深青,我喜欢你……”他话刚一落下,难以置信的尖叫声随即扬起。

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浓眉大眼显得凶恶,鼻粱略粗很有型,唇厚嘴宽带点下弯的戾气,两只招风耳厚实下垂,少年时期留下的青春痘疤痕明显可见。

整体看来绝对构不上帅哥边缘,与俊逸清秀无缘,更谈不上什么美男子,卓尔出众,粗犷的五官顶多能称是个人,而且是父母不会允许自家女儿接近的那种男人。

不是面带杀气,满脸横肉的那一类型,而是刚正的大脸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即使不带半丝恶意也会有种威胁感,好像对这个社会有什么不满似,视线所及的生物都给他小心点了。

更可怕的是他还不能笑,一笑阴沉地扯动脸皮更具压迫感,仿彿他的笑脸之下将有一场黑色丧礼,死的人不知道会是谁。

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草莽汉子,在古代叫土匪,现今称为佣兵,警察眼中的杀人机器,女人一见就直流口水的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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