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很喜欢我。
在他小时候走山路,一次不小心磕碰到了石头,膝盖掉了一块肉。但当时他顾不得给自己的伤口包扎,就那布捧着这块掉下的皮肉,急急忙忙、跌跌撞撞地赶回吊脚楼,放进我的闭龛中。
我当时在睡觉。但受血肉诱惑,还是很给面子地张开口器吃掉了。
我受这个男孩的供奉、洗礼。
和别的人类不同,他并不只想着驱使我。他是个知道回报的好孩子。
我意识到我必须做些什么。
于是在那个讨虫厌的老太婆死后,他想要与我达成本命契约,我没有拒绝。
我活得足够久了。就算他死,我跟着死掉也无所谓。
而且虫生这样乏善可陈,我厌倦了一直睡觉。我想让我的生活变得富有激情一些,所以我跟着他走出了大山,又重新步入人类世界。
火车,可以远程通讯的手机,好吃的食物,不同美丽的风景,路上高耸入云的建筑物……
百年过去,人类世界居然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一路上,我都在四处张望,精神处于前所未有的兴奋。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人类确实很聪明。有些东西是想破虫脑都无法创造出来的。
就这样,我和他一起来到了一座大城市,居住在他姑姑的前任丈夫家中。
和他同吃同住的日子很新鲜,我总是无法控制自己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
尽管我告诉自己,这是驭蛊师和蛊虫契约的连带副作用。
但内心深处,我明白,并不是。
我开始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手机游戏。我认为可以用这种有趣的方法来转移注意力。
最初的确卓有成效。
我爱上了游戏和互联网,我认为自己对他不感兴趣了。
这非常好。
直到乌黎去学校上学,趴在他口袋里的我百无聊赖,又只能盯着他看了。
可恶的是,我的虫心竟然在蠢蠢欲动。
我决定逗逗他。
“那你去弄点精气给我吃吧。”
“什么精气?”
“就是这个啊。”我摸到他那个地方时,忽然感到前所未有地饥饿。口水在口器中疯狂分泌。我必须用十二分的理智和意念,才能压制住自己不去侵略。
“你没听说过吗?一滴精,十滴血,是大补之物。”我用开玩笑掩饰内心的尴尬。
他脸红了。
真可爱。
我忽然觉得我可以掌控他。
我的驭蛊师,这个用精血喂养我的可爱男孩。
一个蛊虫,想着去驾驭它的驭蛊师,这会有什么后果?
我不知道。但我决定冒险一试。
我活了一百多岁了,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比他吃过的饭还多。
我不认为我会败给他。这一次,我一定要赢。
4。
乌黎说最近自己总是做梦。
但他并不知道,那不是梦。而是我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