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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三天来漫无目的地走着,直到眼前出现平坦的地形与三三两两的炊烟,韩弄潮才肯定以为已走了千山万水,事实上她一直在山路中打转。此时终于蒙对了山路的正确出口,抵达了平地。

其实她家并不是住在深山绝岭,而是她根本是由这山区走到那山区,转来转去,漫不经心地边走边玩,以为自己一出家门就是外边的天下了。她想,外边的世界怎么也与自己家中一般寂静?天下人都死到哪里去了?两位哥哥每次一下山十天半个月的,都会带回来好多稀奇的玩意儿,也会告诉她天下有多么大,各地方有什么特别的景观,可是她都没看到,才正想抱怨哥哥们骗她呢!哪里知道,她根本是连“天下”的边都还没沾上哩!

摸了摸有些饿了的肚皮!好吧!先解决午餐,再决定往哪边走吧!右前方的树林似乎传来淙淙水声,她脚下没有迟疑地蹦跳了过去。

洗净了手脸,她索性将一双雪白的莲足泡在水中,让清凉的感觉传透全身。顺便清点了一下包袱中的细软,除了两套改小的男衫,以及几两碎银之外,再也没有多的了!原本带了三四个饽饽,再怎么省着吃也在这一餐中正式宣布吃完。

脚好痛喔,而她还不知道哥哥们口中的“中原”是在哪里?不过,那个童笑生不见得会在中原吧?她要往哪儿找呢?

忍不住俯身看溪流中的倒影,倒影中映着一章美丽无双的俏脸蛋,但她仍是不甚满意地对自己皱眉。她的母亲才是绝世无双的第一美人,也许是美得令老天也为之忌妒,才夺去她双眼的光明;母亲那种风华绝代是自己努力一辈子也不可能有的。但,至少她也还不算太差就是了,此刻不男不女的中性打扮也难掩她天生丽质。再度对自己做了个鬼脸。

想到还不知道得走多远才会见到市集人烟,心中就直叹气,双手合十地看着老天:“我不想再走了,老天爷,送我一朵云当代步工具吧!”

当然老天爷是不可能会理她的。叹了口气,她起身穿好靴子,决定沿溪流而下,大概天黑前会有幸见到一个人类,并且肯送东西给她吃。

走了几步,蓦然,韩弄潮瞪大了明眸,直勾勾地看向树丛的令一边露出的一颗马头老天爷接收到她的呼唤了,也立即给她送来一匹代步的马儿!她有一匹上天恩赐的马儿了,有着漂亮的火红颜色,如果没有意外,那马儿一定长得威武又雄壮!没有多想,她踩着水中凸起的石头没两三下已到了对岸,跳过矮树丛大叫:“我的马!”

那高壮精健的马儿比她想像中更巨大,迫使她不能一把跳过去抱住马头亲热亲热,增进感情!事实上她的高度正好可以接收到马儿不驯的喷气由上头传下来,看来那马儿尚不肯接受她是它主人的事实!

韩弄潮双手叉腰,在安全距离外很神气地宣告:“你是我的马儿,最好乖乖听我话!你要知道,能当我的坐骑是件天大的荣幸,你想想,你这辈子哪有机会见到真正的大美人?我现在活生生地让你观赏我的花容月貌,更决定由你来服侍我未来的旅途,我想你一定很高兴吧?而且在这没有人烟的地方,我是唯一的人,你是唯一的马,当人我就是你的主人了!

乖,你蹲下来让我骑上去,这是老天爷的旨意,你别挣扎了!”

才往前走一步,那匹不可爱的马却聿聿直叫,还扬起前蹄恐吓她,吓得弄潮又退了好几步。

“哎呀!咱们打个商量嘛,这是天命,不可违拗的,否则你下辈子可能只能当牛或羊了。我叫你小红毛好不好?我叫韩弄潮,是天下第二大美女。好了,现在我们已经互相介绍完毕,你让我骑骑看嘛!拜托啦!”没看过有这么高傲的畜牲,不知道以前是谁养它的!不管!她先看到的,就是她的,谁也别想抢走!不过目前最重要的是她要怎么让马儿认清她已经是它主人的事实。

也许她该拍一拍马屁才是!一般人不是特别喜爱他人逢迎拍马屁吗?此刻有现成的“马屁”让她拍,她不拍就是呆子了。

她悄悄走向马的后方,高高地举起手,相准方位就要大力拍下去“住手!”一声低沉严厉的喝声,伴随一只快如闪电的手闯入她的时空中。眼睛眨也没眨的,她却看不清自己的皓腕何时被擒了住;可是她至少知道会痛!

“放开我,手好疼呢!”她再也顾不得马了,先对付来人再说,也许是个企图抢“她的”马的坏人!

如临大敌地转过身去与身后的男子面对面,却只看到了人家胸襟上的襟扣──又是一个高得令人讨厌的男人!哥哥明明告诉过她,平地的男人都很矮的呀,原来只是哄她而已!讨厌!这个人也许比哥哥们更高呢!

来不及细看男子的面孔,她已经被人丢到一旁了。她晃了两下,扶住一旁的大树,本来想先喘一口气再找那个男人理论的,但是,那男子正在解开马儿系在树上的缰绳,看来正要偷她的马!

她气急败坏地跳了过去,滔天之幸,她的轻功还不错!

“你不可以碰我的马儿!”她双手大张,挡在男子面前。

“你的马?”低沉的声音含着傲然冷僻的气息。

顺着声音往上望,弄潮不自觉地“哇”了一声!好冷的一张面孔,薄抿下垂的唇角显示了这个男人不喜言辞,更别说喜欢“笑”了,这男人八成不知道“笑”字怎么写;一字对排的浓眉低低地压着一双没表情的利眼;脸型方正得没一点圆滑,是那种任何人见了也会将他归类于老古板、死木头、硬脾气,且死不转圜的那一类人!

其实他又高又挺拔的,还算是个性格男子,够好看了。但须知道,弄潮打小就有两位俊美的哥哥,以及天下第一美人与大帅哥父亲可以看;基本上,她是很难再去对好容貌的男女感到震撼的。会吸引她的,反而是那种冷绝的气息,加上那种天塌下来也与他无关的酷样;好像特别讨厌理会别人,只差没贴个“生人勿近”的牌子了!

很奇异地,弄潮心中涌着一种无法言喻的感觉,她忍不住要将他看得仔仔细细,几乎是准备将他雕镂在心版上似的。不知这是什么情形?反正她也不准备追究。

“你是谁呀?叫什么名字?”一时忘了他要偷她马的事,打算自我介绍了;这是礼貌。

男子冷冷地横了她一眼,牵了马就要离开小溪旁。

“喂,你不告诉我名字没关系,但是你不可以带走我的马,看你长的一表人才,怎么可以去当小偷呢?我不会让你这么做的。”

“这是我的马。”男子不容置疑地丢给她一句。

“乱讲!是我先看到的,小红毛是我的马!”她又叫又跳地跟着他走。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恶霸?她会好好与他讲理,直到他悔误为止。

但是他并不打算理她,走出树林之后,他跨上马背,再也没有看她一眼。

弄潮急急抓住他一只手臂:“小偷!强盗!坏人!把我的马儿还给我啦,你不可以骑走我的马!”边说着边抓着他,也要上马。

就见她双手死抓着他手臂,一腿吊在马背上,说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完全忘了女人该有的矜持;事实上她根本忘了上一回有淑女矜持时是在何年何日了。

一个女孩子这般与男子亲近而不避嫌是很不知羞的。这位很冷漠的男子也不禁讶异了,讶异她的厚脸皮;即使她着男装,仍一眼可看出她是不折不扣的大美人儿。再怎么不多言的男子,好歹也要说一些话吧!

“放手!你这成何体统?”

也不知怎么着,上一刻弄潮还可以死死抓着他的手;下一刻,她的双手却只抓着了空气,连他何时挣脱开她双手,她都看不到。当然,双手没得抓的她只好往黄土地上跌了去。

也许是他不忍见她跌得太惨,才在她脸蛋着地前,抓了她衣领一把,让他只有臀部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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