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胜完看了一眼,然后数了数数字,一脸不屑。
“才这点钱,你就笑成这样了?”
“喂,我能跟你比吗?”
刘奕景无语的翻着白眼,这年头,他这个年龄的同龄人一年能赚这么多钱,已经是一个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当然,跟孙胜完肯定是没法比的。
“怎么不能!”
“晚上请你吃饭,想吃什么?”
“龙虾!”
“。你倒真是不客气。”
“我跟你客气岂不是见外了?嘻嘻~”
刘奕景轻轻将凑上前的女人搂紧,倒也没有拒绝,只是大气的大手一挥。
“吃!买!一会就出去买!”
《她邻》的巨大成功给刘奕景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机遇,不过随着自己手头新书设定的愈发完善,刘奕景思索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最终还是决定不去管娱乐圈的那些诱惑,而是继续完善着自己手里的大纲。
相比于娱乐圈那个自己完全不懂的领域,刘奕景还是更想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过活。
而且
他喜欢写东西。
在自己的小说被S-M看上之后,他作为作者的成就感也是达到了巅峰。
那种感觉让他食髓知味,所以他还想再体验一次。
嗯。当然,在不影响小说创作的前提下简单接点工作恰个烂钱什么的,刘奕景还是很愿意的。
大作家也不能被饿死不是?
当然,除了自己的小说之外,他还有另一个不让自己饿死的职业。
那就是孙胜完的男朋友。
有种孙胜完眼睁睁的看他饿死啊!
刘奕景算是把软饭硬吃给发挥到了极致。
孙胜完也乐意让他吃软饭就是了。
嗯。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绝配。
龙虾?
吃!
“还是算了吧,你现在出去的话,怕不是还没走出小区,就被认出来了。”
想象是好的,但事实是残酷的。
即便刘奕景已经下定决心不怎么掺和娱乐圈的事情,但他的出名,已经成了一件现象级的事情。
换言之。他不想掺和进娱乐圈,并不代表这个圈子不会主动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