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大都会。
这里是美国东南海岸的未来之城。
朝气、乐观、积极,这是大都会的底色,这座拔地而起的双子星城不同于隔海相望的邻居哥谭,后者总是阴沉沉的。
而她则时刻都充满着包容的接纳一切。
今天是繁忙的周一,天气正好,明亮的街道上来来往往的是赶路的人群,十字路口车辆川流不息又井然有序,在红绿灯的指示下鱼贯而行。
一副典型的大城市景象。
星球日顶楼那颗金光闪闪的地球,堪称这座城市的地标性建筑,楼下的办公间里,则是到处都是忙碌着的媒体人。
“嗨,露易丝……”一个红发脸上有些小雀斑的青年慢腾腾的从电脑桌后抬起头来。
他带着熬夜的疲惫,感激的接过了自己搭档递来的一杯咖啡。
“你的纽约之行怎么样?”
“……糟透到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一想到那个性格混蛋到极点的家伙,从来不遵守采访时间,好不容易等来还醉醺醺的手里搂着两个金发超模。
露易丝一想起就忍不住拳头硬了。
对此,她也礼貌的回问了一句,“那你这个周末,有什么收获或者新消息吗?”
“……一无所获。”
吉米说着抹了把脸,显然对于自己已经忙碌了这么久,但依然是这个结果感到有些抓狂。
“这都已经是第三周了啊,怎么会一点影子都没有!”
两个人一起沉重的叹了口气。
类似这样的对话在本月已经上演过无数次,只是这一次,露易丝一想到吉米那个不靠谱的计划,就禁不住想吐槽。
“……说真的,你要拍的是超级英雄,又不是什么野生动物,”她对于这一系列行为还有些不理解,可能还有些担心他的精神状态。
“比起在街角蹲点,你不觉得去赶在新闻事故第一现场可能性更大一些吗?。”
“……”吉米两眼无神又摆烂的把脑袋往椅子后一仰,“我是听隔壁中心城同行的经验。”
“他们说只要在快餐店甜品店之类的地方蹲点,耐心等几天,总能拍到你想要的东西。”
露易丝被这个理想主义者答案给干沉默了好半天。
“……这感觉就像你问哥谭的超级罪犯们为什么不遵守无赖帮不伤害小孩和女性的帮规一样不靠谱。”
吉米把棒球帽往脸下一拉,一副心如死灰的样子。
他已经意识到了,这真不是他工作不努力,而是在这个年代这个行情,人类摄影师对战神秘超级英雄?
饶了他吧。
这恐怕是这段时间里,大都会媒体人的一段心声。
超级英雄不是那种在选定的某一天,伴随着鲜花和掌声轰轰烈烈出道的popidol。没有人能说出他出现的确切的时间,但是等人们意识到的时候,这个红披风的新英雄已经在大都会扎根了。
他轻快的像是一阵风,很少留下痕迹。以至于甚至最初有一段时间,人们怀疑是中心城那道神秘的红色闪电来这边做兼职。
但很快人们就发现,大都会的这位神秘英雄不仅仅是应援色多了个蓝色,他的热心事迹包括但不限于给走丢的孩子指路,阻止深夜小巷里的犯罪,甚至还有失控的卡车……
这没有什么,哥谭有蝙蝠侠和罗宾,华盛顿最近大张旗鼓的欢迎美国队长的回归,变种人的存在早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而且最近在新墨西哥州,据说还出现了传说中北欧神话里的雷神……
大都会是个包容的城市,市民们显然对此接受良好,甚至开始兴奋的期待起自己的城市也将出现一位专属超级英雄。
红色的披风,胸口有一个S标志,如希腊雕塑般完美的脸庞,还有婴儿蓝的眼睛……这是所有亲眼见过他的人异口同声的描述,尤其着重强调了对那漂亮的脸蛋和湿漉漉蓝眼睛的喜爱。
不止一次的有人发推,声称自己见到了这位新英雄,然而照片上都只有些红蓝色高速移动线条组成的残影。
这才是真正让摄影师们抓狂的地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成功的拍到他清晰的正面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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