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雨摇晃着高脚酒杯,凝视着魏轩那双淡金色的美丽眼眸。
谁也不会想到,她凌雨看起来像朵高岭之花,谁也摘不到,私下里却最喜欢约炮,甚至在高中时期就因为没做好措施,堕过胎。
自从认识魏轩后,她的炮友就再也没变过。
她爱死了他的体力和野性。
不过,这匹野狼似乎最近有了要收心的趋势?
“说吧,你想让我怎么回答?”
魏轩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在脑海中问了问容音。
“按照你的想法来就好。”
容音喝了口奶茶,用意念对他说道。
魏轩远比她预计中要聪明得多。
从对待女生的谈吐,如何驾驶豪车,如何用西餐,不用她指导,他都能做得非常好。仿佛他本身就是富贵人家的少爷,被纸醉金迷的日子养得风流而多情,见惯了各种美人花。
高级西餐厅会用外国服务生,点餐的时候会用到英语,就连这个问题,也被青年巧妙的解决了。
他没有着急点餐,而是让凌雨先来。等到对方把所有菜都点完,他才微微挑起唇,望向她,说了句和她一样。
不光是免去了那么多的英语口语,还带着点暧昧勾引的意味。
而且那句英语,说得非常漂亮,腔调苏极了。
连着蜘蛛丝,容音能够以第三视角观看魏轩周围的事物,甚至包括他自己。在青年开车去餐厅的时候,她的确看到他微微皱眉过,像是在脑海中搜寻着什么,她也想过他是在临时补点餐的英语。
没想到他学得这么快。
容音歪歪头。
狼是非常聪明的动物。
说不定,魏轩真的超级聪明,智商超级高。
“因为”
青年的手似乎天生就该搭配这种精致的高脚酒杯,鲜红的酒液在他掌间摇晃的场景美极了。魏轩垂下眼睫,舔舐着杯沿的血红色,嗓音也如这红酒,带着让人迷醉的魔力。
“我有些怀念你的味道了。”
声音低低,带着点像是某种来袭引起的沙哑。
撩得人腿软。
“你最近不是找到了心中所爱吗?”
凌雨淡淡讥笑道:“听说你很宝贝你那个小女朋友,又是为她破了半月保质期的习惯,又是公主抱的,你还为了她和方清耀硬刚了是吧。她昨天来我这里宣誓主权来了,我什么都知道了。”
她说着,餐刀毫不留情地将牛排割开,露出鲜红的内里:“不过是好命被宠幸过的洗脚婢,还真把自己当正宫娘娘了。”
“你叫她什么”
低沉冰冷的声音从桌对面响起来,如炸裂的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