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虽然警方的调查算是结束了,但村里对这事儿的议论却刚刚开始。因为村东头除了来喜养猪场外,附近再没有其他人家。一个柔软的女子不可能就这么平白无故地出现在来喜养猪场旁边的林子里。并且,要说她是从其他什么地方跑到那里去的,也实在没有什么理由说得过去。于是,村里的人都一致怀疑来喜养猪场肯定有问题。随后就开始有人声称,半夜常常听到养猪场里隐隐传出来女人的惨叫声。有人甚至证明说,曾亲眼看见邹来喜在养猪场里与**女人追逐奔跑。然而,不论众人如何言之凿凿,既然警方调查结果称来喜养猪场没有问题,大家也没有什么办法。
可是,自那以后,不论村里出了什么事,大家首先想到的一定是来喜养猪场。这一次发生的化粪池沉尸案,村里的人也毫无例外地纷纷议论说,这一次邹来喜一定又犯案了。
就地理位置来讲,来喜养猪场确实离出租房也最近,很自然会成为警方需要调查的地方之一。
如今查案比起以前要困难得多,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在未经业主的同意下,根本无法进入养猪场进行调查。刑侦队的警员敲门向邹来喜了解情况时,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也是意料中的事。
不过,搜查组的警员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他们进行地毯式搜索时,在来喜养猪场附近的小林子里,找到了几块人类的指骨。经过化验组的检验,确认了这几块指骨与化粪池发现的其中一副骸骨属于同一个人。如此有力的证据似乎真的将疑犯所在的方向指向了来喜养猪场。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如何进一步对来喜养猪场进行调查的时候,又出现了新的情况。
紧邻红旗村附近的芳村有人报案,称他们抓获了一名女贼。这名女贼浑身奇臭无比,仿佛是掉进粪坑里一样。被抓获的时候,她正在一户村民的后院里偷吃狗粮。
这名女贼似乎受过什么严重的精神刺激,患了选择性失忆症。在审讯组里,她一问三不知,连自己的名字都已经完全不记得。再三诱导和做工作后,她勉强能说出,自己的一切记忆是从一个粪池开始。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掉到粪池里去的,就觉得四周一片漆黑,自己拼着命地想呼吸,可结果却是每吸一大口,吸进来的不是空气,而是一大口一大口的粪便。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她拼了命地挣扎。就在她终于忍不住快窒息的时候,突然看到了头顶闪出了一道亮光。她潜意识里感到自己终于死了,因为她从以前看过的一本故事会里得知,人死之前一定会见到一道亮光什么的。
正当她完全放弃挣扎,等着天使也好,牛头马面也好,来收她的魂的时候,她感到有一根棍子样的东西在不断戳她,是那么的疼,那么的真实,她本能地伸手抓过去,果然被她牢牢抓住。这一下,她的求生欲望又上来了。她使出最后的力气,死命拽着木棍就往上跃。她感到自己窜到了池边,她一撑爬了上去。可就在她窜上岸的时候,感到好像有个什么东西与她擦肩而过,扑通一声掉进了粪池子里。她哪里顾得了那么多,上了岸就发了疯一样的跑,根本不敢回头再看,只希望自己逃得越远越好。
她跑饿了,突然看到地上有一碗饭,于是端起来就吃。谁知道没吃一半,就莫名其妙地被什么人一顿暴打,然后就到了警察局。
也是凑巧,女贼被押到警察局的时候,黄丽正好在办手续出去,她“配合”警方协助调查的48小时期限已经到了,暂时不再需要对她做进一步的问话了。黄丽看到女贼后,一下子就认出她来,还忍不住叫了一声:“咦,李美,你怎么会在这儿?!”
李美愣愣地望着黄丽,完全不认识她的样子。
一旁的刑警立刻就觉察出了异样,马上将黄丽叫到审讯室再次问话。黄丽称,刚才见到的那个“女贼”是中国城坐台的小姐叫李美。她俩已经认识有两年了,她不可能认错。黄丽已经有好几天没有见到李美去上班了,这放在平时其实也很正常。坐台小姐的流动性本来就很大,要么混不好回家了,要么转台去其他夜总会,又或者找到有钱的主儿包起来不用再来上班了。总之,她们来来去去也不需要跟谁打招呼,也没有谁会在意她们的死活。对于中国城来说,她们只不过是个号码而已。
化验组在李美的指甲里找到的树皮成分,与化粪池我捞上来的那根树枝完全相符。将有关信息汇总,案件基本上可以还原成这样,包勇一大早从黄丽家**出来,在上厕所的途中,听到化粪池里有挣扎的声音。于是,平时有洁癖的他,脱下外套叠好放在一旁,然后动手将盖在化粪池上的一块水泥板移开。他发现池子里的人后,立刻四处寻找打捞工具,在不远处的树上折了根树枝,回到池边想将池子里的人拨到池边来。这个时候,李美正好清醒了,一把抓住树枝猛地往回扯拽。包勇猝不及防,没有站稳脚,被李美拖到了池子里。由于头冲下,一下扎进粪池里就窒息死了。而李美借着拽包勇的反作用力来到池边,爬上池子后就逃走了。
包勇的死基本上是搞明白了,可是李美到底是怎么被弄到化粪池里去的呢?又是被谁盖上水泥板,要置她于死地的呢?化粪池里另外的那些骨骸又是怎么回事?
看来现在的关键是想办法让李美赶紧恢复记忆,一旦她回忆起到底是谁将她推倒化粪池里去的,那一切问题就基本解决了。可是,让一个失忆的人恢复记忆,是一件何等之难的事。运气好的,三两天也许失去的记忆能渐渐回来。运气不好的,三五年甚至一辈子也不要指望再能想起以前的事。
这个时候,我向赵大队长出了个“馊主意”。我问,可不可以试一下对李美进行催眠,看看能不能够通过催眠对她记忆深处的一些东西进行发掘,说不定能发现对案件有帮助的信息。赵队长当然不同意我的做法,说着不符合法律程序,催眠获得的信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不过,他又是如果李美出于自愿要进行催眠的话,那是她个人自由,其他人无权干涉。
我找来上海最有名气的心理师张老师对李美实施了催眠治疗。李美在催眠过程中,并没有对往事进行有逻辑性的回忆。她的手一个劲地在空中挥舞,又不像是在进行挣扎。经验丰富的张老师立刻找来纸笔放到李美手里,李美一接过纸笔就迅速地在上面写写画画起来。
我将李美的“作品”拿到刑侦队找他们分析。有经验的老刑警看过之后,认定这极像是一张某个饲养场的结构图。根据对李美的调查,李美出生在山城,年幼时不太可能有在饲养场生活过的经历,不应该是其对童年生活的反射。李美在催眠状态下将这样的图画出来,说明这张图对她的生活或者说思想状态产生过很重要的影响。说到饲养场,有人很快就联想到了来喜养猪场。难道李美去过来喜养猪场?她为什么会去哪里?在那里又发生过些什么事情?如果不是来喜养猪场,那又会是哪里的饲养场?
不管怎样,要对来喜养猪场进行调查,虽然有难度,但至少是目前唯一可着手办的事。我跟电视台里的熟人联系了一下,找他们帮忙借用他们的遥控直升机,对来喜养猪场进行空中航拍,以了解养猪场的构造情况。
化验组那边又传来了新的消息,对于那五个人的骸骨又有了新的发现。化验组的观点是,根据人的肌肉组织在沼气里的腐蚀速度得出的结果,与五个人的死亡时间上存在差异。五个人的死亡时间经过鉴定得知,最近的为一年左右,最晚的长达五年之久。说简单了就是,这五个人不太可能是被推到化粪池淹死,然后被腐化得只剩下骨头。极有可能化粪池只不过是案犯抛弃骨骸之地。在小树林里发现的指骨,似乎可以从侧面证明这个理论的合理性。
可问题是,案犯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将受害人剔成骨头,然后抛弃?剔下来的那些人肉又是怎么被处理掉的呢?将肉和骨头分开处理,这岂不是会为警方提供更多的突破口吗?案犯为什么要这么做?
航拍的结果没几天就出来了,经过与李美画的图进行比对,两张图的相似率达到了70%。尽管如此,这样的信息并不能作为官方的合法证据使用。我决定亲自到来喜养猪场里走一趟,看看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