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的,放着钱不挣啊老板?”
齐圆眉头一皱,老板娘立刻笑着把四个人哄到外头,“明儿个再来,今天有个有钱人包场。”
李志强:“就里头那个?”
老板娘说:“说是他家大小姐喜欢安静,不喜欢太吵闹,这才包的场。”
这条街上,就这家店最贵,当然,也最好吃,这包场得要多少钱!
还是个女人包场。
李志强朝地上啐一声,哼一声,“还大小姐,是这男人二奶吧!这女人长的肯定好看。”
“肯定啊,”另一个和他一道输钱的男人唇角笑的暧昧,“这里包场,少说也得好几千吧,不是二奶就是小三,哪家正经姑娘舍得这么花钱,像我老婆,肉馊了也不舍得扔,愣是炒了自己吃,外头的油条都舍不得吃一根,这才是正经女人。”
李志强很同意这话,女人就是喜欢贴有钱人,就像他上班厂里的厂花李仙草一样,就是嫌他穷,所以才看不上他。
四个男人咬着烟吐槽一顿,又选了旁边一家烧烤店。
北市是花城,因为这座城市盛产花的缘故,街道两旁,花市绵延,白的百合红的玫瑰粉的月季蓝的薰衣草,像是误入了花的海洋。
温希挑了几束百合玫瑰,有陆玺负责抱东西,她慢悠悠负责逛店铺就可以了。
温希看见一家乐器店,走进去。
店老板扫到温希的穿着,Gucci的包,Prada的衣服,Boucheron的珠宝,连脚上看着平平无奇的运动鞋价格也要两千多。
大生意来了!
热情的迎上去,“请问需要点什么?”
温希说:“要试试笛子。”
老板立刻从墙上拿下一架玉笛,“这个是祖母绿材质,音质非常好。”
温希下巴看向陆玺,“试一曲?”
陆玺很温柔的浅笑,“好。”
陆玺把花放到柜台上,看到手边一只三脚金蟾蜍,憨态可掬,摸了摸蟾蜍的头道:“这是三脚金蟾吧?招财瑞兽,和这店铺很搭,是纯金的吗?”
店老板把玉笛捧的高了一些,笑的讨好,“哪能是纯金的,假的,金子价格太高。”
陆玺抬手接过笛子,须臾,悠扬婉转的曲子响在店里。
是一首温希从来没听过的曲子,特别好听,顺着耳膜钻进静脉,心脏像是要被这好听的笛声融化了。
显然,陆玺在音乐上很有造诣,甚至比那些在国外大剧院开独奏会的音乐家也不低。
陆玺一曲终了,店老板还沉浸在音乐中没出来。
好的纯音乐就是这样子的,不需要歌词,你便能感受到音乐中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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