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晴不算坏女人……”黄自立还想为自己妻子辩驳:“她只是遇人不淑。”
“你真的了解她吗?”孙景同情的看着他:“不要说你了解,你了解的只是学生时代的她表现出来的样子。
私底下她是什么样的。
你一无所知。
更别说她出国留学过……”
说到这里,他到底没有直接将钟晴的过去说给也要脑溢血的黄自立听,而是轻声叹息的说着黄自立已经知道的事实。
“在元代,一等贵族搞出初夜权,那些被侮辱的底层人,为了保证自己家族血脉的纯洁性,会将第一胎溺死。
这虽然不是百分百史料。
但空穴来风。
世界历史上是真有类似的做法的。
钟情在国外留学过。
你想打掉,她不愿意,说孩子是无辜的。
这做法很像是红州那些人的思想。
不管是强健,还是乱论,都不能打胎。
但是她留学的地方,却是在纽约。
那里是蓝州大本营之一。
崇尚的是自由。
她和外国人恋爱,闪婚闪离的做派非常的自由非常的蓝州。
看起来很割裂,但其实一下子就把握住了美利坚人民灵活的原则,驰名的双标。
果然很有天赋。
她其实适合当个美利坚人。”
轰!
黄自立听着孙景的喃喃自语,脑袋仿佛再次经历一下大爆炸,一下子将他炸懵了。
可是爆炸让牢固的思想钢印也松动了,炸出来很多从前没有的东西。
很多之前他想不明白,总感觉不对劲的事情,一下子就想通了。
他就说哪里不对劲!
原来妻子钟晴是双标怪!
这就不奇怪了!
还有那元代初夜权的事情,更是让他羞愤欲死!
元代是直接把人化为四等人的。
妻子的前夫可不就是一等人,而他则是最下等人嘛。
都小一千年过去了,某种程度上,他竟然还遇到了类似的事情,还特喵的过得不如从前被压迫完全无法反抗的底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