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李赫一个大男人哭的涕泗横流,志王的心也跟着软了软。
他这个属下哪里都好,就是太过耿直,那一个小小女子无非就是多吃些多穿些,还能对国家造成什么影响不成。
只是现在国家在用人之际,那美人死就死了,倒也没必要因此伤了自家臣子的心。
长长吐出一口气,志王对李赫挥挥手:“也罢,你且下去吧,这事便莫要再提了,你毕竟是为了本王,将来若是有甚么恶报,便统统算在本王身上吧。”
李赫闻言一惊:“主公,这如何使得,原就是微臣行的事,自是与主公无关。”
志王摇头:“你我君臣原本就是一体,你做我做又有什么区别,下去吧,让本王独自待会儿。”
那等美人啊,怎么就这么死了呢!
被认为死了的余光,行走在坑坑洼洼的泥土地上。
这个时代的人分成几种,官家,有机会当官的世家学子,除了当兵外,永远无法跨越阶层的普通人,以及有买卖身契的奴隶。
作为奴隶,从小便在身上烙上印记,不但可以像钱一样流通,还能用来殉葬。
普通人这一类,则包含了社会各个行业。
货郎,农人,杂役,店家,商人
可不论是哪一类,都被限制终身不能读书,更不能做官。
至于现在的读书人,则都是那些世家出身。
纵使隔了多少代,只要能同世家搭上关系,便等于有了做官的可能。
为了让自己与官家攀上关系,甚至是达到改换门庭的目的,不少富人都会主动将自己女儿连着一大笔嫁妆,嫁到那些穷到揭不开锅的人家。
期盼女婿起飞的时候把他们带上。
此时是初春,不少农人都在地里忙活。
倒是与原主在记忆中对志王的描述相当一致,这人的确是个能干实事的大王。
至少他能摆清对农业对国家发展的厉害关系。
发现宿主竟然在夸志王,08忍不住开口:“宿主,你对志王的印象似乎不错。”
余光嗯了一声:“智商不够就别总想着分析我的想法,他治国有方和我要弄死他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么。
他的国家治理的再好,又不打算给我,纵使我夸奖了他,却也不代表我不打算弄死他,你说对吧!”
08:“。”宿主,你先往前走,我这会有点晕。
此时的国与国距离并不算远,余光饿了就吃山中的野兽,渴了就喝山上的泉水。
期间还用自己打来的猎物,同居民们的换了些衣服和生活必需品。
原主的相貌很美,只是被李赫彻底毁了,纵使愈合却也留下狰狞的疤痕。
因此这一路倒是没遇上什么意图不轨的登徒子。
就算是同余光交换物品的村民,也都不敢长时间同余光对视,都是匆匆一撇便侧过头去。
且不说这姑娘遭遇了什么,光是她拿来交换的大型野兽,就足够村民心生敬畏了。
余光倒是不在乎这些,连吃带玩走了十几天终于到了两国的交界。
国家刚亡,正是杂乱无章的时候,虽然志王派人过来镇守,却也管不住那些不服志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