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战协定的第二条规定:“国军在本协定所涉及区域内常态恢复,未经决定办法之前,留驻其现在地位。”
在第二条的附件中为这个“现在地位”明确规定了范围。
“由安亭镇正南苏州河岸之一点起,向北沿安亭镇东最近小浜之西岸至望仙桥,由此北过小浜至沙头东四基罗米突(即公里)之一点,再由此向西北至扬子江边之浒浦口,并包括浒浦口在内。”
以国际协定的形式规定了中国无权在本线以东地区驻扎军队。
这条线一划下来,国军便被“合理合法”地从SH市区乃至整个淞沪地区轰了出去,只能驻扎于苏州、昆山一带。
更荒唐的是如果中国有意在这条线以东重新驻军的话,就必须经过与日、美、英、法、意等国协商达成一致。
中国在上海驻军是非法,而日本在上海驻军却是合法。
协定的第三条还规定:“日本军队撤退至公共租界暨虹口方面之越界筑路,一如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事变之前。但鉴于须待容纳之日本军队人数,有若干部队可暂驻扎于上述区域之毗连地方。”
国军被轰得远远的,而且不经过敌国同意就不能回来的同时,“撤退”的敌国军队却可以无限期地自由自在地在上海街头游游逛逛。
在列强调停和监督下签订和执行的这个停战协定,给冲突的中日双方各打了五十大板。
不过实际上给中国的五十大板是打得结结实实的,入肉三分,给日本的那五十大板却连在耳边吹的微风都算不上。
停战协定所酿成的恶果到1937年时终于尽显无遗。
首先,在SH市区和整个淞沪地区,中国没有也不被允许驻扎正规的国防军,而只能保留规模有限的地方保安团和警察。
在当时的上海,有华界和租界之分。
租界也就是外国政府根据历史上签订的中外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境内“租借”的土地。
上海租界分为公共租界和法国租界两大区域。
这两部分区域拼在一起,便构成了SH市区内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工商业最为发达最为集中的地带。
在租界里,中国政府既没有行政权、司法警察权,当然更没有驻军权。
SH市的华界中国本来是可以驻军的,但是从停战协定签订之后,中国政府便在事实上失去了在SH市区派驻军队的可能。
从1932年夏季19路军调走之后,五年间再无一兵一卒进驻过上海。
在这里的武装力量,就只有SH市公安局所属的上海警察总队(约相当于1个团)和淞沪警备司令部所属的保安总团2个团的兵力。
对于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来说,几千名只配备有轻武器的保安队、警察用于维持治安大概还凑合,指望担负起真正意义的防务显然绝无可能。
事情的糟糕之处还远不止如此。
作为中国最大的港口城市和长江的入海口,强有力的对海防御对于上海的安全有什么样的意义自然是不言而喻。
30年代中后期的上海的海防建设却约等于0。
从地图上看,上海和淞沪地区背靠江苏、浙江两省,面临东海,形成了一道被长江口和杭州湾夹在中间的凸形海岸线。
自北向南,从江苏太仓到宝山县境内的小川沙的这一段长江岸线,是上海对海防御的左翼。
从宝山狮子林到吴淞口和白龙港,正对着长江口的南岸,居于上海对海防御的中间地带。
从白龙港经金山卫再到浙江的乍浦,为上海对海防御的右翼。
连接这左中右三翼的海岸、江岸线总长度约350公里。
其中乍浦、金山卫、白龙港、吴淞口、川沙口、浏河口等处的地形都相当适合海上来犯之敌登陆和战役展开。
中日两国海军实力对比极为悬殊,国军没有任何可能在海上阻止日军的登陆企图。
一旦中日两军在上海地区爆发战事,日军必然会凭借其压倒优势的海军为其提供的机动性在他们喜欢的任何地点实施登陆。
对此,中国唯一的对策大概就是在这些关键地段构筑大量坚固工事与岸防炮台,来拖延日军的登陆,为主力投入反击作战争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