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
“就是以前我们确实是霍龙的手下,但是这家伙在破城的时候,直接逃跑了,把我们给扔在城里!现在我们自己出来单干了!”
刘远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他只是花了钱买了一个军官,谁知道第一天上班,就被霍龙给卖了,临跑的时候还给他下命令:让他守城!
没想到刘远不但把城守住了,而且还把他手下的兵给收编了,现在刘远自己创立的军队,而以前的霍龙却死得不能再死了,现在估计骨头都酥了吧!
“以前我虽然看不起霍龙,但也佩服他练兵的眼光,现在看来,他眼光真不咋的!我如果有你们这种部队,我怎么可能会弃城逃跑!”
侯杰一进入军营,就看到军营里面停的到处都是军用卡车,而且卡车后面还带着大炮。
以前他都是在朝廷的嫡系军中才能见到的火炮,在这里比比皆是,而且超过了上百门,机枪丨迫击炮,更是应有尽有,简直是一座军火库!
再看看操场上训练的士兵,严丝不苟,包括巡逻和站岗的士兵,简直就是精兵嘛!就这种军队,他在朝廷嫡系的军队中,都没有见到过!
突然地发现,先前他似乎过早地答应向刘远效命了,现在他一点后悔的心思都没有了,反而会觉得自己英明无比!
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靠山!
他完全可以想象到,将来自己的地位,绝对不比他以前那个霍司令的地位低!
“这是什么步枪?我为什么没有见过!”军人嘛,看见好的装备,就忍不住下手摸一摸!
士兵有些讨厌的看着这个人,这都什么人,大惊小怪的,要不是跟着司令,我真想枪托给他一下子!
刘远也看到士兵的不耐烦,他只是站岗的卫兵,部队规定:不可以将装备给人随便看。
但也理解侯杰的反应,毕竟也是个军人,更何况是以前领兵的司令将军了。
“士兵,过来!把你的枪,给他看看!”刘元立刻命令士兵。
“是,司令!”
士兵都认识刘远,自然听他的命令。
以前他们没吃没喝的时候,被长官给抛弃了,是眼前这位司令给他们吃,给他们发装备,给他们发军饷,自然对刘远这位司令崇敬无比。
恐怕刘远都低估了自己在士兵中的地位。
“这种步枪叫G98步枪,口径和委员会步枪一样,但是发射七点九二毫米尖头子弹!有效距离也比它远了200m,大约在500m,最远距离可达到1200m,子弹可以一次性装十发!是委员会步枪的两倍!”
“这么说,可以完全碾压!”
侯杰兴奋地说道。
“要不要开几枪!前面是打靶的位置,可以去打几发子弹!”
刘远就带着侯杰去打靶的操场,那里有专门的位置,除了步枪打靶的地方,还有机枪打靶的地方,迫击炮和野战炮打靶的地方。
刘远就听到了枪炮声,留言也怕影响军营里面人休息所以把大炮打靶的地方,安排到最远处!
在打靶场,刘远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就是参谋长孙三均也在这里。
自登封城撤到这里以来,他除了前面几天管理以外,剩下的事全部交给了参谋长,参谋长是忙得头不着地,但是又享受这种生活。
“司令!”孙三均看到刘远来了,就过来敬了一个礼,打了声招呼。
“嗯,给你介绍一下,侯杰将军!这是我的参谋长,孙三均。”
刘远向两人介绍着彼此。
“侯将军,久仰大名!今日总算见到真人了!”参谋长也听说过侯杰的大名,都知道在打登封的时候,他们虽然没交过手,但是听说过!
“惭愧!孙参谋长,这是…”侯杰有些疑问地说道。
“带队训练呢!司令不在,只能我盯着!这帮小子,一旦我和司令不在,他们都会偷懒!”
“可是,天刚刚亮啊?这么早就训练吗?士兵难道没有怨气?”侯杰不敢相信,这支军队这么早就训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