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不动哦,这个水不热的,我们先冲一冲。”
花洒里的水落在背上,透过毛发,热热的。
落在地上,就变成了黑黄交织的污水。
身上很脏,但他只能看见自己的爪子,还勉强能接受。
现在,水一下了,暴露无遗,甚至更甚。
宋乐低眼瞥见都有些嫌弃自己,祝安面不改色,柔声哄他,边上手揉了揉。
他下意识躲了躲,反被祝安一手抓住了一只爪子:“狗狗不动,乖,很快的啦。”
宋乐垂眼看去,白嫩的手指,在狗毛中拧出脏水来。
而她,微垂眼皮,嘴里呢喃地轻哄,微弯的眼里没有一点点犹豫和嫌弃。
动作干脆熟练,又不失温柔。
穿着精致的白裙子,脸嫩手细,看起来像是在读高中的学生。
却平静地,像是对这种脏活司空见惯了一样。
外面过分简陋的屋子。
过分平静的她。
为什么?
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祝安看着一只爪子在水流下,慢慢露出干净的白色。
一抬眼,见他呆呆愣愣地盯着自己看,扯出个笑:“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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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反应。
她轻哼一声,低下头,揉了揉他爪子,白色的泡泡被脏泥染黑,又染上了她的指尖。
“吴原说你是只傻狗,我还不太信,现在看来,你还挺像的。”
“不过,虽然傻,还好不捣乱,还算乖。”
“今天在车上,几个小时的车程,你居然乖乖地睡着了,没有叫也没有闹,也还好没闹,不然,明珠姐生起气来,怕会半路都要你丢下车。”
“我可保不住你。”
爪子在水下冲,黑色的泡沫冲走,黄白色的毛毛展现在了眼前。
祝安轻轻揉着,手指撩过他柔软的毛发,心脏还是闷闷的。
现在她也保不住他呀。
最开始抱他上车,是只想着说给他治治伤,结果,吴原说了那番话。
她现在把他放回去,似乎在见死不救,不对,是像他受苦受饿受冻的推手。
那怎么办呢?
留下他?
可慕明珠说的没错,奶奶不喜欢狗,会同意他留下吗?
如果不会,那他……
她不能失去这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