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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御兽师协会审判大堂,之一。
原告人,高、王两家代表。
被告人,方壮。
起诉原因,方壮恶意杀人。
原告人,力粒公司老板。
被告人,方壮。
起诉原因,方壮恶意羞辱他人名誉权。
“。。。。。。。。。”
“被告人方壮,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是对被告人对你的指责,进行辩解?”
方壮:“他们该死!”
众人:。。。。。。。。。。
同在旁听席的张天云,甚至能够观察到右前方不远处,高、王两家其他来这里观看的代表那毫不掩饰的笑脸上的毛孔都在舒张着。
最前方的有一位目测重达200斤以上的中年妇女甚至夸张地说掉,“我从没见过如此蠢笨如猪之人。”
其他人也不时的在那儿赞同回应。
连张天云都不得不承认,这除了是死队之外,见过了最容易判决的一场了。
甚至其他人想为方壮翻供不可能。
就比如说张天云,现在直接亮明身份,要求重新审理此案。
那么,再次不配合的方状,还是会输。
到时候,张天云的脸还要不要了?
再夸张一点的说,张天云知道方壮是‘有隐情的’!,强制性的推翻他本人以及他人提供的方壮杀人的证据,插手审判。
犯了官场的大忌不说,张天云的职业生涯估计也就到头了。
这不比张天云前世的领导一句话,决定了下边到底是黑是白。
大明以法立国,以孝治国。
就在这个案子上来说,张天云若是如此做了。
哪怕之后经过最高级别的审查、测试,证明张天云完全没有私心,事情也确实有所隐情。
但是,关于张天云所强制插手的判案判断结果,最高审判机构也是不会承认的。
毕竟当事人方状,他自己都不需要张天云插手,自己认罪。
而张天云却还要为。一个人的公道损坏整个大明数百亿人所需要遵守的公平。
不罚你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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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了口气,张天云无聊的听着最上方的宣判。
似乎也是被方壮的主角光环所影响。
本来可以说是恪守职业道德的无感情机器的审判员们,一个个也被他的狂傲态度气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就连宣判的话语也充斥着浓浓个人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