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在仲裁一周之后,中国足协仲委会公布了对本次事件的处理意见。
之所以是处理意见,是因为确实存在管辖权的问题。足协仲裁委员会不具备一锤定音的效力。
2013年2月,球员李根因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欠薪向中国足协仲委会申请仲裁,希望仲裁解除工作合同。
同年8月,李根再次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足协仲委会表示不予受理,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最后,李根起诉到了沈阳法院才有了结论。
但是这个事情后来又有了波折,沈阳中院驳回了一审结论,让原告退回补发的工资,再交给足协仲裁委员会重新处理。这次足协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件。
从那以后,处理球员合同纠纷等事务,通常是足协仲委会先进行预处理。如果满意,足协仲委会会给法院发函,通报确认此事。如果还不满意,那就走法律流程。
……
这次足协仲委会的处理结果如下:
双方通过协商和讨论,在球员合同与去向方面部分达成一致。
其中两位球员选择休学,继续回到球队效力。
其中一位球员则选择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达成一致,并分期进行支付。
还有一位球员选择注销自己的职业球员资格,直接挂靴退役,赔偿球队的培养费用。
剩余三位球员,对于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将上诉至武汉市人民法院。
……
“小冯,你们那个合同纠纷解决了吗?”
“算是解决了一部分吧?”
“方便说下违约金赔了多少吗?”
“违约金赔了300万,加上培养的费用87万。毕竟我们之前虽然是按照一类俱乐部培养,但不是一类俱乐部,第一年只有2万。”
“怎么才赔了300万,你们不是标了1000万的违约金吗?”
“也不能我标1000万,人家就给1000万啊。我这是违约金,不是最低解约金。最后赔多少是商量着来的。”
“好好好,你们这个算是给中国足球开了个先河了。以后我看谁还敢没有契约精神,随便撕毁合同。”
给冯建章打电话的是一些俱乐部的老总,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有类似的问题。
之前选择息事宁人,现在他们看到了一种新的解决办法。至少能把培训的本钱要回来不是?
很多俱乐部都掀起了重新签署更严谨的青训球员合同的热潮。
……
西班牙。
王振澳来到一间办公室门口,正好有球员从里面走出来。
“干啥呢?”王振澳问。
“就是重新签一份合同。说是之前的条款不够严谨,需要重新签。”
王振澳走进去,发现桌前坐着的正是一路陪着他们万达希望之星来西班牙,帮助球员融入当地的赵华阳。桌子旁边还架着一台摄像机,上面的红点一闪一闪。
“小王来了啊。简单跟你说一下,因为国内出现了青训球员违约的问题。我们需要重新签一份培训合同。这份合同到时候会让你们在国内的父母再签一遍。你在这边签,表示你对于合同是知情的。”
王振澳是这波万达希望之星计划中发展最好的一个。
2012年,王健林推出了万达希望之星计划,后来改名成中国希望之星计划。
每两年选择30名球员到西班牙受训。
这30个球员是从全国层层选拔上来的天选之子,由15个中外教练联合打分排出的入选名单。在每个球员身上,万达每年至少要花50万。
他们的合同由3+3两部分组成,第一个三年结束,球员接受考评,再签下一阶段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