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一点,二人从别墅出发了,前往班级聚会的地点——兰庭雅府大酒店!
由于新宝马没加油,陈寻只能去小区外开着自己的魅影前往。
“师父,徒儿带您过去呗!”
秦朝云从迈凯伦里探出了个头。
“一边儿去,别说我认识你。”
陈寻一个闪身,消失在原地。
……
行驶在丰泽的街道上时,陈寻没有打开灵气加速,而是慢悠悠地开着。
路上的行人纷纷侧目,好奇地打量着魅影,还有人拿出手机偷偷拍照。
对于普通人来说,千万的豪车在丰泽是很难看到的,除非是那几个家族中的公子哥。
而对陈寻来说,这边的一切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走过无数次的街道,拐角的商店,匆忙的十字路口,甚至就连道路两侧的树木,都是记忆深处的模样,恍惚间,陈寻觉得自己似乎根本就没有离开过这座小城,那三万年漫漫修行路,只不过是一场逼真的梦境。
他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自己这一身惊天地泣鬼神的修为,做不得假。
对于丰泽来说,他不过是个归乡的游子;对陈寻来说,这确实是他阔别万年的故乡。
感慨间,兰庭雅府到了。
由于周清歌出席,今日同学聚会除了在外地上学没回来的几个人,其余四十几人几乎都来了。
王子贤很豪气地包下了一间婚礼宴会厅,里面设置了四张大圆桌。
等陈寻进去的时候,已经来了不少人。
他上学的时候是个小透明,除了长得帅吸引了几个女生暗恋外,几乎没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因此也没什么人鸟他,大家继续在各自的圈子内高谈阔论。
只有一个同样被晾在一边的胖子,兴奋地朝他招了招手,“陈寻,这里!”
“朱晨阳,这么久没见,你又胖了。”
陈寻微微一笑,坐到了他身边。
“乱,乱说!我每天都跑四百米,已经沉淀了不少了!”
朱晨阳大脸一下子煞白。
“你找我来,不是说有事吗?”陈寻问道。
“这个……等会儿再说吧,好兄弟,大学里少了你,可把我给无聊死了!”
朱晨阳上前一步,给了陈寻一个大大的拥抱,“每天吃饭上课都是一个人,我每次都在想,要是你在就好了!”
“你呢,陈寻,你大学肯定也很无聊吧,咱俩性格差不多,都属闷葫芦的。”
陈寻拍了拍他的背,笑道,“是啊,差不多,没你在确实没什么意思。”
闻言,朱晨阳终于欣慰地笑了。
他就知道,这么多年来,还是陈寻这小子对自己胃口。
朱晨阳是个内向的胖子,长得也一般,别人看他一眼都不会再看第二眼那种,因此没什么人愿意搭理他。
有了陈寻这么一个志同道合的哥们,他很是珍惜,可惜二人不在同一所大学,他难受了好一阵,开学一个多月还没缓过劲来。
陈寻对这个胖子是有好感的,当时校霸贡彪抢自己吃的,这小胖子很有义气地冲上去,说“要抢就抢我的吧!”
最后两个人一起被抢了,贡彪说他抢了几百个人,第一次遇到自己送上来的,朱晨阳也因此被人叫了三年的“朱逼”,但是他和陈寻从此当了三年的好朋友。
二人坐在了最偏远的一张桌子上。
陈寻抬眼望去,自己这边都是些小透明,没什么人说话,大家点点头就算打过招呼了,远处才是那些爱热闹的同学发挥的舞台!
男生那一桌以王子贤为首,一帮歪瓜裂枣,中间坐着一个穿着风衣的小白脸,就像是一只白鸭子掉进了野鸡群,很是显眼。
不过他只是面带微笑地坐着,旁边的林东杰却是上蹿下跳的,大声嚷嚷着,帮王子贤装逼,想要吸引起大家的注意。
最主要的是,吸引隔壁桌某个人的注意。